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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對老賴有效嗎?我到底該怎么做才能拿回錢?》這篇文章我們主要講
1、勝訴后,及時申請執行:
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可以對被執行人采取的強制措施包括:
1、向被執行人簽發《報告財產令》
2、通過法院內部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全面查詢被執行人姓名
3、身高限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文章發表后,引起熱議。不少網友和粉絲留言,描述自己也遇到了與文章類似的問題,也談到了為何自己的案件也進入了執行程序,但法院卻似乎沒有采取任何行動。我想問一下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拿回錢。今天我們繼續上一篇文章,繼續了解勝訴后申請執行的實際問題:
3.扣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1、夫妻共同收入;2.配偶一方的工資和營業收入;3、夫妻名下的車輛、房產等;
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房地產。不過我想告訴大家的是,一般來說,法院只會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所有財產信息,不會主動對其配偶進行同樣的查詢)。兩人均被列為被執行人)。因此,申請人仍需積極調查了解被執行配偶財產信息的相關情況,并可提供給法院確認或申請調查令進一步核實。
例如,我們曾經遇到過這樣的案例。執行后,法院查明被執行人名下不存在房產及其他財產。執行工作遇到了麻煩,無法繼續進行。在本案中,律師和申請人都不愿意讓步。通過進一步調查,我們了解到,被執行人的配偶幾年前在其名下擁有房產。經過多方努力,我們只找到了一處房產。證明復印件顯示,產權人登記姓名與被執行人配偶姓名相同,但無法確認是其妻子。因此,我們立即將這一信息提供給執行法官。通過網上執行查控系統,法官可以看到被執行人的配偶信息和結婚日期,與我們提交的材料上顯示的姓名一致。
因此,我們向法院申請調查令,以調查房屋的狀況。經查,該房屋仍登記在被執行人配偶名下,且該房屋是在結婚后登記的。也就是說,這套房子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
于是,我們立即向法院申請查封房屋,法院也及時查封了。
4.查詢公司注冊及股權信息
通過在線查詢工具,輸入姓名、手機號碼即可查詢被執行人是否注冊過公司、是否擔任公司股東、監事等工商登記信息。確認被執行人為股東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凍結或者拍賣其財產。公平。
當然,如果發現被執行人進入執行程序后仍在轉讓股權和財產。我們利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和承諾書進行了工商檔案調查,取得了股權轉讓協議和股東大會決議。隨后,我們向法院提交了被執行人逃避執行、轉移財產的調查結果,請求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行為進行處罰。同時,作為申請人,您還可以向對方提起轉讓無效訴訟。
五、調查被執行人借名、轉移、使用化名財產的情況
上一篇文章發出后,有網友留言稱,債務人自己的手機和銀行卡都被停用了,而且用的都是別人注冊的熱門卡。對此,我只能說,這種情況在實踐中確實存在,我們在辦案中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其中最嚴重的是,一案被執行人拖欠190萬余元,離家出國繼續打工。辦理業務時,我們查詢發現,他所在公司的登記股東是他的父親和兄弟,他使用的銀行卡屬于他的兄弟。這確實很麻煩。
不過,我們后來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盯緊對方,看他點的外賣信息,核對外賣訂單信息,確認點餐者就是自己追債的做法很麻煩,而且肯定有成本和時間,也需要操作技巧),所以我們向法院申請調查核實他的外賣登記和消費信息,最終確認登記人和銀行卡是名義上是他弟弟,其實是他借用了他的名字。因為他哥哥點外賣的時候在千里之外的另一個地方。
如果上述信息表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且已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可以向法院申請采取罰款或拘留措施。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以抗拒執行罪被起訴。
在此我們還要多說一句:討債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并且做得好!想一想,如果對方鐵了心要違約的話,他一定是早有計劃,做了很多準備。因此,作為債權人,必須比違約人付出更多的努力來檢查、落實到位。
我跟大家分享一個我自己的案例:債務人是香港公民,長期往返于香港和廣州之間。他的孩子和妻子都住在廣州。有一次,客戶被邀請到他在廣州的家中做客。小區的大概位置我知道,但記不起小區的具體名稱,也不記得樓道單位。
后來經過現場勘察,發現小區附近只有一個菜市場,就帶著申請人蹲在菜市場里。第四天,我們發現被處決者的妻子來買菜。之后,我們順著線索,找到了被執行人在廣州的具體房子,敲了門,直接給被執行人打電話到他家,明確告訴我們,我們在他家,我們在這里。來討論債務。問題。
后來,案件順利還清。
因此,無論是追債還是執行,都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這并不意味著一旦進入執行流程就忽略該案例。不行,你還是要主動調查、了解被處決人的業務、工作、生活。即使發現其配偶、子女的相關信息具有可執行性,也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確保債權順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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