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介紹:
搶劫的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受害人交出財物或者奪走其財物,或者采取其他方法使受害人遭受損失的行為。無力反抗或者不知道如何反抗。搶劫罪是由主體一般主觀故意構成,客觀方面是當場對公私財物所有者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武力,搶劫公私財物。
搶劫的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強迫受害人交出財物或者搶走財物,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或者采用其他方法致使受害人喪失財物的行為。受害人無力反抗或不知道如何反抗。
搶劫罪的構成如下:
1、對象要求
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公私財產所有權和人身權利。對于搶劫者來說,最根本的目的是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這只是他們使用的手段。因此,本法將搶劫罪規定在侵害財產罪一章中。
2、客觀要求
搶劫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當場對公私財產的所有者、保管人、監護人采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脅迫方法,強行盜竊公私財物。
3.主要內容
搶劫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刑法規定,凡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4、主觀因素
搶劫罪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如果不存在這種故意內容,則不構成搶劫罪。
行為人只是搶回自己在賭博中詐騙或者輸掉的錢財,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請注意,搶劫是針對財產的刑事犯罪。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武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搶奪公私財物的行為。
搶劫犯罪不僅直接侵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而且由于采用暴力、脅迫等手段,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因此,我國刑法將搶劫罪列為重罪,并一直作為重點打擊對象。與其他侵害財產犯罪相比,搶劫罪有一個顯著特點:構成搶劫罪的數額沒有限制。即使只搶奪一分錢甚至一分錢也沒有,只要以搶奪財物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構成搶劫罪。因為這種犯罪行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財產權。
搶劫罪不需要一定數額。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搶劫,無論數額多少,就構成搶劫罪。構成搶劫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搶奪財物所有者或者保管人的公私財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