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wǎng)
婚后父母一方出資買房。離婚后,一般由夫妻協(xié)議分割。如果約定不成,明確寫明婚后贈與一方的房屋不可分割。沒有明確說明婚后贈與一方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一方所有,得到房屋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
父母一方出資買房離婚時婚姻如何分割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chǎn)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買房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除非父母明確給雙方。當事人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