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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來源:暖心財經
工齡是按虛年計算,就跟你的年齡一樣。
最早關于服務年限的法律制度是1953年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如果你不熟悉,你可能會不熟悉。關于服務年限有一個單獨的章節。
當時,工齡一般分為“一般工齡”和“企業工齡”。后來國家明確了一個概念,叫“連續工齡”。
一般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性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時間。現在確實有點過時了。比如,有的年輕人雖然工資只有兩三千元,但是卻要靠父母或者其他收入來維持生活,所以有些不現實。
當然,在這個企業的工作年限是指你在企業工作的時間和領取工資的時間。但國家目前有一種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可以與多個企業建立勞動雇傭關系。此外,還有不少人可以通過勞務掛靠獲得多倍工資。現在,這也變得更加復雜。
連續工齡用來指連續工作年限。中間的不僅是調動單位,而且是經組織批準調動的單位。如果是個人自愿辭職或者更換單位的,不能視為連續任職。連續服務的最大好處是,如果當時國家沒有建立養老保險繳費制度,員工的連續服務可以視為繳費。
現在社保使用的是繳費年限。
繳費期限是指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繳費期限一般按累計計算,包括視同繳費期限和實際繳費期限。
視同繳費年限一般是指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國家承認的國有企業常務工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連續服務年限、在山區和山區工作的時間。對于知青來說是下鄉的時光,對于需要安置的退役軍人來說是在部隊的時光。
實際繳納期限一般是指社保的實際繳納時間。1986年10月,國家在國有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并對新錄用職工實行退休養老保險基金制度。1991年,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全面推行。除一些特殊試點地區外,一般時間從這兩個時間開始。
實際付款期限必須具體到每個月。例如,1個月可以換算為0.0833年。甚至每個月都可以在養老金計算中發揮重要作用。
繳費期限在養老金中起著重要作用。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按社會平均繳費基數繳納一個月的,養老金增加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基礎養老金的1%1/12。如果社會平均工資為6000元,基本養老金每月增加5元。60歲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至少增加2.88元。退休后養老金的增加也會根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按比例調整,所以多繳納養老保險也很重要。
現在的工齡如何計算?
說實話,現在普通員工的工齡,絕不能憑自己的話來判斷。大多數情況下,計算是根據員工檔案和社保繳費年限進行比較,這與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核對類似。
工齡的作用主要取決于國家規定,比如大家熟悉的“帶薪年假”。只有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人才有資格享受帶薪年休假,無論是在本單位還是在其他單位。職工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職工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受10天帶薪年休假;職工工作滿20年的,可享受15天年休假。因此,國家也在逐步避免相關規定中過多規定資歷。
因此,工齡確實正在慢慢變得過時。未來,影響大家各項福利的主要因素將逐漸變成累計工作時間或者社保繳納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