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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勞動爭議的解決流程。當事人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提出申請。勞動爭議的管轄屬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地點有哪些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您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關于勞動爭議案件審理地點的規定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您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
關于勞動爭議案件審理地點的規定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您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基層人民法院審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1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地區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