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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今日聲明(微信ID:cctvjrsf)
“等我有錢了,一定要開一家奶茶店。
絕對賺錢!”
看著飲品店門口排起的長龍
您有過開加盟店的想法嗎?
專業游泳健身
你知道加盟連鎖店的風險嗎?
該店已虧損經營半年
特許經營費不可退還
1989年出生的小芹,上學時就對奶茶情有獨鐘。看到市場上各飲料店排起長龍,他萌生了開一家自己的奶茶店的念頭。2018年3月,小芹終于加盟某奶茶品牌,并繳納了加盟費和押金共計35萬元,準備大干一場。
但現實并不樂觀。這家奶茶店于2018年5月底開業,雖然很努力,但一直在虧損經營。同年11月,小芹無奈關店。
隨后,小芹將奶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終止雙方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合同,并要求奶茶公司返還加盟費和保證金。
法院判決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后,雙方均已按照約定履行了合同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小芹接受奶茶公司提供的服務后,實際上已經利用了奶茶公司的相關業務資源。奶茶公司不存在違約情況。因此,肖勤要求解除合同并返還加盟費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小芹提出的解除合同、返還加盟費的請求被駁回,僅支持退還押金。
我簽了合同,但我沒有開店,也沒有接受服務。
部分加盟費可退還
王女士于2018年4月與一家奶茶店簽訂了一份合同號為《特許經營合同》的合同,合同有效期為一年,隨后支付了加盟費35萬元和押金3萬元。然而,繳納加盟費后,她始終沒有收到開店所需的資料包,也沒有主動接受品牌提供的管理培訓。同年6月,她告知品牌,計劃下半年開店。具體時間還沒有確定,等店面承諾后她會聯系品牌方。
時間過得很快。10月份,王女士因種種原因突然不再打算開店,于是她向奶茶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退還加盟費和押金。協商未果后,王女士將奶茶公司訴至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合同簽訂后,王女士未積極履行合同義務,疏忽參加培訓、開店等,僅在合同簽訂六個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簽訂了合同,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屬于違約行為,且奶茶公司不存在妨礙其履行合同的違約行為,故王女士主張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基于。合同期滿后,王女士仍然沒有開店。考慮到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一方面,王女士雖然沒有實際使用奶茶公司的經營資源,但占據了一定的商業機會。另一方面,奶茶公司并未提供相關服務。因此,奶茶公司將酌情退還部分加盟費17.5萬元及全部押金。
簽合同的時候我很興奮,一轉身就后悔了。
“冷靜期”期間可退還加盟費
40歲出頭的陳女士沒有開奶茶店的經驗。她只是因為看到樓下的奶茶店生意興隆,才想到開一家奶茶店。她上網搜索,找到了一家奶茶店的加盟信息。經過初步了解和現場考察,陳女士很快與奶茶公司簽訂了《特許經營合同》的合同,并取得了奶茶品牌和商標的使用權。同時,她還獲得了奶茶公司提供的包括店面選址、店面運營、經營管理等服務和培訓。合同有效期為一年,陳女士按照承諾支付了加盟費和押金,共計28萬元。
合同簽訂后,陳女士迫不及待地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她最好的朋友。沒想到閨蜜立馬給她——潑了“冷水”
“我一個朋友去年開飲料店虧了很多錢!”
想到自己沒有開店的經驗,這個品牌在杭州的品牌也不多,也不知道未來會怎樣,陳女士感到非常后悔,覺得自己太沖動了,于是她就選擇了開店。向品牌方提出終止合同并返還費用。協商不成后,陳女士在合同簽訂20天后將奶茶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規定賦予加盟商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權利。即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加盟商仍有權依法在合理期限內單方解除合同。這是特許經營中的“冷靜期”。換句話說,它給加盟商一些時間冷靜下來,在做出決定之前清楚地思考。本案中,陳女士在合同簽訂不到一個月就起訴要求解除合同。應認定為在合理期限內且沒有實際使用特許人的經營資源。判決責令終止雙方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并酌情扣除奶茶公司。提供部分選店服務費后,大部分加盟費和全部押金將退還給陳女士。
法官提醒
投資有風險,加盟需謹慎。經營好一家商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準備開店之前,首先要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品牌考察。任何沖動的選擇或懶惰地行使自己的權利都是不可取的。另外,您必須全面評估自身的業務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謹慎操作,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文章來源:公眾號@杭州下城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