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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有的犯人被槍斃的時候是被執法人員全程架著去刑場呢。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第一就是在審訊的時候,犯人遭受了刑訊逼供,把犯人腿打折了,或者是打傷了,犯人不能自己走路了,這樣只能有執法人員架著他到刑場去執行死刑。這在很多電視劇里,或者是電影里也都演過的,那些被國民黨或者是日本憲兵隊抓起來的革命志士。在被嚴刑拷打之后,被刑訊之后,很多都被打傷打殘,在去刑場槍斃的那一刻,他們多數都無法自己行走路了,多數都只能被執法者架著走路,因為他自己真的無法走路了。
第二個原因就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當他知道自己被槍斃的時候,作為普通人都會害怕的。很多人都會嚇得癱瘓在地,無法走路的。從這方面來說,他自己既然無法走路了,那么,執法人員只好架著他趕赴刑場。
第三個原因就是,很多被即將要槍斃的死刑犯,他們的腿多數都被繩子綁著,自己也無法行走。這樣也會被執法者架著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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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被提出監倉后,除腳鐐、去手銬,改為繩索捆綁,此時罪犯已明白執行在即,魂魄已出竅,已成行尸走肉軀殼,由不帶槍武警二人左右架扶,經宣判后押赴刑場交付執行,刑場又有執行長及執行者各一人,由執行長將武器交由執行者執行槍決,如萬一執行者怯場便由執行長執行。此時死刑犯基本已無自主功能,執行完畢,法醫驗尸,記錄存檔。
押赴刑場意味著犯人即將被執行槍決,為防止犯人在押解途中因情緒崩潰做出極端的事情,法院會安排兩名武警全程將犯人架起來,這樣才能確保萬無一失。
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的都是一些罪大惡極的犯人,雖然這些犯人平時窮兇極惡、目無法紀,好像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但到了真正面對死亡的時候,他們也會感到害怕。
從監獄押赴到刑場,也許只有一小段的路程,可對于犯人來說卻是人生中最漫長的一段路,在被押解到刑場的途中,犯人心理波動非常大,情緒處于崩潰的邊緣。
安排執法人員全程將他們架起來,是出于多方面的考慮。
我們國家對于“死刑”的判決是慎之又慎的,需要經過層層復核,當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了死刑以后,那么這名犯人連神仙也救不活了。
當死刑判決書下達之后,留給犯人的時間也就不多了,隨著執行死刑的日子越來越近,他們情緒會越來越不穩定,尤其是被押赴刑場的前一天晚上,沒有哪個犯人能夠睡得著覺。
首先,他們不敢睡覺,害怕一覺醒來就要面對死亡,也不想把人生最后的幾個小時浪費在睡覺上面,在心里祈禱黎明晚點到來。
然后,他們在生命的最后幾個小時里開始反思自己的罪過,覺得愧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也愧對被自己傷害的受害者,在極端內疚的情緒里,他們難以入眠。
首先,大多數罪犯死到臨頭,都是極端恐懼的,那時候,人早已魂飛魄散,腿不聽使喚了,不架起來根本沒法走到執刑地點。
我在文體中心見過一次公審大會,會場的高潮是在把一個強奸幼女犯帶上來的時候,宣讀作案事實時,全場一片罵聲,大家聽到主席臺上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時,全場爆發出掌聲,由于離得比較近,那個強奸幼女犯被拖下去時,我聞到了排泄物的味道,那個畜生像一頭待宰的豬一樣,被拖下去。我看到拖下去的地板上,有一道兒水印兒,那個時候,他的腿像面條兒一樣軟兒。
還有的罪犯,心理素質不錯,面對死亡,好像早已做好了準備,顯得從容些。我見過一個女人,臨刑前還跟架著她的法警示意發卡偏了,法警很人性化的幫她整理好。那時候架著她,不因為腿軟,也不是怕她逃跑,而是一種安撫。我記得記者在她臨刑前采訪過她,她態度很溫和,對記者說謝謝,她的因為殺害了丈夫被判了死刑,記者問你后悔嗎,她居然說不后悔,看記者的態度有點不滿意這個回答,她又改口,說,我后悔,后悔認識他。不知道怎樣的愛恨情仇,使他們的命運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還有一個黑社會老大,本來已經關了,也判了有期徒刑,結果,因為同伙的揭發,又把正在服刑的他帶出來重申,因為雇兇殺人,他又回到了監獄,而且判了死刑。這個人狡猾異常,心黑手辣,對這樣的人,架著是為了安全防范的需要。臨刑前幾天,這個家伙在牢里沉默不語,臉色鐵青,也許他十分懊惱,怎么好好的坐著牢,又被挖出來了呢?他被執行的那一天顯得不服,被兩個高大的法警架著時候昂首挺胸,到刑場之后,也是直直的跪著,平視前方,面帶微笑,但子彈可不跟你啰嗦,只一聲槍響,他就永遠的倒下來,抽搐了兩下,就沉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如果這次沒有被揭發,早晚還會有事實被揭發出來,不管他服不服,法律的尊嚴不可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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