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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產安全事故單獨民事賠償?
原作者:北京長虹律師事務所陳劍峰律師
山東省濟南市一位因工受傷的網友曾在110法律咨詢網站上給我進行了一對一的咨詢:
什么是生產安全事故單獨民事賠償?
這意味著,除了正常的工傷賠償外,工傷得到賠償后,如果工傷還構成安全生產事故,受傷人員還可以受到安全生產民事賠償。事故。我把這種補償稱為安全生產。事故單獨民事賠償。
目前,我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單獨生產安全事故民事賠償訴訟的成功案例并不多。
不僅受害人普遍不知道或不了解此類訴訟,而且大多數作為專業法律人士的律師和法官也不知道或不了解。
如果法院支持此類訴訟,一般會作出補充判決,即民事賠償總額減去工傷賠償金額,剩余金額將判決支持受害人的訴訟請求。
如果有差異,可能會有補償;如果沒有區別,可能不會得到支持。
生產安全事故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存在很大風險,因為大多數人包括律師、法官都認為工傷只能按照工傷保險規定進行賠償,因此不存在民事賠償。補償補償。大多數人可能認為這純粹是無稽之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號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職工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傷,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有權獲得賠償的,除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外,有權向單位提出賠償請求。不僅絕大多數律師和法官不了解這條法律規定,即使了解,能夠深刻理解這條法律規定的深刻含義和立法目的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該條是生產安全事故單獨民事賠償最直接的法律依據。
本條是國家為防止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不力而采取的懲罰措施。目的是提高用人單位的安全生產意識,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放在第一位。企業不能為了生產經營而忽視員工的基本生命權和健康權。
注:本文為北京長虹律師事務所陳建峰律師第428篇工傷原創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