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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離婚后,彩禮不一定需要退還。需要返還的情況包括當事人未辦理結婚手續等。彩禮返還的時效期限為三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受到傷害。離婚后,彩禮不一定需要退還。需要返還的情況包括當事人未辦理結婚手續等。彩禮返還的時效期限為三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受到傷害。
離婚后彩禮不一定需要退還。聘禮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退還:
1、男女雙方尚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這種情況下,男女不屬于合法夫妻。我可以拿回彩禮;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尚未同居,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必須返還;
3、一方因婚前支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退還彩禮。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當地最低生活標準。
返還彩禮的時效期限為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期限。
結婚禮物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提醒大家一下,彩禮通常是指婚姻存續期間男方給予女方的聘禮或彩禮。彩禮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禮物,接受彩禮本身就意味著對方同意結婚。當雙方建立婚姻關系且目的達到時,彩禮有效存在,彩禮歸屬受贈人。雖然是結婚后獲得的,但由于彩禮本身就含有贈與的性質,即有約定,所以彩禮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根據第《民法典》條第1063條,下列財產屬于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人身損害而獲得的補償或者賠償;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于一方當事人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必需品;
其他應當屬于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