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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衣食住行,因為只有有法律規則才能更好的保障我們各自的權益不受侵害,我們的生活都離不開法律,所以我們應該提高對法律知識的認識和了解,避免被侵害。無法處理法律問題。保護您自身的合法權益。也許您現在面臨看守所關押的是誰、看守所的在押人員是否不參加勞動的問題。希望本文的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看守所里關押的人有哪些?
看守所是依法羈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構。
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必須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簽發的逮捕令、刑事拘留證。人民檢察院追逃押解的犯罪嫌疑人暫時羈押的證明文件。
無上述憑證或者憑證上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扣留。
犯罪嫌疑人被關押在看守所時,必須接受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拘留:
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押期間有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不予羈押有社會危險的除外;
(3)懷孕或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
囚犯有權保留辯護人多久?
在公訴案件中,自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也就是說,自訴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已向人民法院舉報,就可以委托辯護人。
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后,應當至少在開庭審理十日前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
如果尚未指定辯護人,請告知被告他或她可以指定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指定辯護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為其指定辯護人。
如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況,建議您直接進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閑置律師將為您提供詳細、有針對性的解答,并盡量講解大概情況,避免信息不完整。**不順利,答案錯誤。祝您成功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