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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結婚、離婚所需材料
涉外婚姻是指一方或者雙方具有外國身份或者在外國結婚的婚姻關系。離婚是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方式,但涉外婚姻離婚則需要更多的程序和材料。下面詳細介紹涉外婚姻離婚所需材料。
1. 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涉外婚姻離婚的首要材料之一。雙方應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子女探親、財產歸屬等問題進行協商,并簽署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是中英文,簽名頁必須是中英文兩種格式。
2. 離婚申請
離婚申請書是涉外婚姻離婚的重要材料之一。離婚申請書應當載明雙方的基本信息、婚姻狀況、離婚原因、財產分割方案等,并由雙方簽字。
3. 結婚證書
結婚證是涉外婚姻離婚的必備材料之一。結婚證書證明婚姻關系的存在,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書中英文不符的,應提供翻譯證明。
4. 護照
護照是涉外結婚、離婚的必備材料之一。證明離婚者身份的護照,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若護照中英文不符,需提供翻譯證明。
5、身份證
如果中方當事人是涉外婚姻,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戶口本
如果中方當事人是涉外婚姻,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7.子女身份證明
如果您有孩子,需要提供孩子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孩子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財產證明
如果有財產需要分割,需要提供財產證明,包括銀行存折、房產證、車輛證、股票等。
總之,涉外婚姻離婚需要準備大量的材料,離婚者必須提供齊全的材料才能順利離婚。在離婚過程中,雙方應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協商,盡可能達成公平合理的協議,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