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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保護雙方權利、規定雙方義務的協議。同時,勞動合同的效力也可以終止。那么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呢?
網友咨詢:
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答復:
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如下:
1、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屆滿;
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原則上可以是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
3、用人單位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須給予賠償。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某種情況提前終止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在滿足一定條件時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終止后即失效。
4.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6、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8、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吊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律師補充道: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危險,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免除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的;
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吊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