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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職責分工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職責分工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助理的工作職責:
1.收發、整理和保管文件檔案資料;
2.處理有關法律問題的來信、來訪,解答簡單的法律詢問,代寫簡單的法律文書;
3.協助律師調查取證、抄寫文書、摘錄案卷材料、會見被告或當事人,送達文件及辦理其他輔助性工作;
4 . 協助律師辦理案件,在出庭時負責做開庭記錄,傳遞文件證據等;
5 . 撰寫相關法律文件,如:起訴書,答辯狀,談話記錄,當事人聲明書等;
6 . 負責日常律師與客戶之間的溝通工作。
律師助理是指法律專業畢業,未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專職在律師事務所從事輔助工作的人員。任職條件:高等院校(系)法律專科畢業生和中等法律學校畢業生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初步掌握法律基礎知識,了解律師各項業務的內容及工作程序,能完成律師業務中的各項輔助性工作。
不可以
原因如下:同一個案件原告和被告不可以請同一個律師,律師的職責是幫助自己的委托人爭取合法權益,一個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的利益本質上是沖突的,如果律師同時接受原、被告雙方的委托,無疑是左右手互搏。這種情形下,聘請律師就沒有了任何意義。
交完律師費律師該做些什么呢,1.把合同交給律所審查蓋章,然后收取律師費開發票。
2.在法院立案3.收集證據。
4.開調查函去會見當事人,談一些與案子有關的事情,在授權書上簽字。
5.開所函,去法院開庭。
6.等待判決書,如果不服此判決可以上訴。基本上就是這些。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職責分工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職責分工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