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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糾紛應該怎么找那個部門處理?拆遷中哪些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拆遷糾紛行政官司可否異地提起訴訟?拆遷糾紛官司怎么打?程序是什么?下面上海拆遷律師就這幾個問題,做出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房屋拆遷糾紛找哪個部門
被拆遷人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拆遷中哪些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您好!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符合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房屋拆遷中,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以下二種情形:其一是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搬遷期限屆滿后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二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且拆遷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拆遷糾紛行政官司可否異地提起訴訟?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同時該法第二十條又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一般地域管轄適用于沒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個案件兼具兩種性質,應當優先適用特殊地域管轄規定。所以,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應該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四、拆遷糾紛官司怎么打?
程序:
1.一審:
(1)起訴:行政訴訟實行“不告不來”原則,即當事人不起訴,人民法院不能主動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法定期限內裁定不予受理。
(3)審理:人民法院審理的主要內容是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4)裁判(裁定和判決的合稱):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審理判決執行中,就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判決是法院就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
2.二審:
二審指上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對下一級人民法院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進行審理。我國行政案件的審理采取兩審終審制度。
3.執行:
行政案件裁定、判決的執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實施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照職權采取強制措施,以執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以上就是上海拆遷律師對房屋拆遷訴訟中,常見法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想要咨詢??梢哉疑虾2疬w律師在線咨詢。無需注冊,即刻咨詢,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回復您的問題,為您提供專業解答。上海青浦拆遷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