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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幾個人好干點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幾個人好干點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作為一名律師,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邏輯上屬于“歸因謬誤”,離任的法官檢察官來做律師的少,不等于律師職業不受待見。
離任的法官檢察官可以歸納為兩類:第一類是在法定退休年齡后離任的,第二類是在退休前離開體制的。
離人后來做律師的法官檢察官,大部分都是第二類。
第二類轉行做律師,可能有很多因素,比如為了追求更多的職業自由,為了利用自己的資源掙更多錢等。
而第一類轉行做律師的人則很少,這部分人他們不太喜歡在家休閑養老的感覺,想要繼續工作,可能為了成就感,想為社會或者家庭做些貢獻,也有可能是真閑不住。
享受離休生活,是主流價值觀。
律師行業并不是不受待見,相反法治社會建設需要更多的律師,也需要更多的法官和檢察官。
所以,希望更多的人能夠正確認識律師行業,也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律師行業,并到甘于到那些嚴重缺乏律師的偏遠城市提供法律服務。
也不能這么說,律師的要求是比檢察官法官高的,需要法律職業資格,只要2000年以后進入公職隊伍的人才可能有這個人,有的檢察官法官是沒有司法考試證的,出來也做不了律師,另外,律師的壓力很大,50歲以后辭職出來,也不會選擇做律師。應該再進一步考量考量這7640人中的80后有多少?估計基本都是年輕人。另外,這14.9萬人中絕大部分是違法違紀的吧,不是主動辭職的,違法違紀出來也做不了律師。
律師需要開拓案源,發展人脈,鉆研理論,精于實踐,亦學亦商,真的付出很多、著實不易,是一個看起來很美、干起來很累的職業。當然,付出就有回報,做律師能使你的未來有很大的不確定的期待。
是我國的司法環境以及律師行業收入的獨特性所影響的。
目前隨著國家的快速發展。人們的法制意識雖說顯著提高,但是還存在一定的認知偏差。普通老百姓對于公權力機關相對比較信任,而對于律師有質疑的態度。當事人不信任律師,提供虛假信息,致使律師在庭審時處于被動的地位,已經是見怪不怪的現象。
同時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公檢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地位似乎比律師更高一些,所以跳出這些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選擇做律師的話,心里會有一個巨大的落差。以前見多了別人的笑臉。投身做律師,大多數是要給別人笑臉。
律師行業也存在旱的旱死,澇的澇死。如果說公檢法機關的從業人員累積到了一定的人脈,那么轉行做律師情況會稍微好一些,但如果沒有自己的人脈,缺少案源進入團隊做授薪律師的話又是一種新的鍛煉與折磨。
選擇做獨立律師,則面臨沒有案源沒有收入的階段,堅持下去或許能進入另一番情形,但往往是熬不住的。
對于工作量大、精神壓力大,容易焦慮的律師行業,大多數公職人員還是不會去做考慮。
謝謝邀請。
律師助理是成為律師的必經階段,是一個快速成長、積累經驗的過程。說說我個人的經歷,因為師傅案子多,所以每天都要工作到凌晨,查法條,查案例,寫文書,學習和當事人、法官溝通等等,每天很充實。律師助理工資確實普遍偏低,但是我個人是喜歡這種工作狀態的,能學到很多東西,積累很多經驗,對我而言,這個階段只要有學習的機會我就很滿足。當然,隨著經驗的積累,工資也是會逐漸提高。所以,作為律師助理,要耐得住寂寞,經得住考驗。最后,希望大家都能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律師,一起加油!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幾個人好干點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幾個人好干點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