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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雇的工資應該立即結算嗎?
當員工被解雇或辭職時,他們通常會擔心最后一張工資。如果他們在上一個工資周期內完成了所有工作并且沒有違反任何條款和條件,那么根據中國法律,公司應立即向他們支付所有已賺取但未支付的工資。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了“勞動報酬所得”的計算公式,并明確了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申報扣除等相關問題。根據該規定,員工離開公司后,公司需要將與該員工相關的所有收入計算并劃入企業賬戶;則可依據協議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以《勞動合同》為依據向離職員工支付相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條還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根據個人的要求,向其支付已確認但未支付的工資”。因此,從法律角度看,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辭職或被解雇后立即向勞動者支付所有未結算的工資。
但在實際操作中,部分企業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延遲付款。這時,員工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離職前與用人單位達成書面協議并簽署證明文件也很重要。
作為用人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善待每一位員工,是公司最基本的道德和責任。同時,鑫盛律師事務所發展至今,涉足領域廣泛,專業服務豐富,秉承平等、公正、創造優質價值的理念,贏得了廣泛的認可和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