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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相愛,決定一起領結婚證登記結婚。從今以后,他們要互相扶持,結婚生子。這是一件好事。然而,很多年輕男女第一次辦理結婚登記,可能不太清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于是,很多人滿心歡喜地來到民政局,卻被告知證件不全,無法辦理婚姻登記。我只能灰溜溜地離開,影響了我一天的好心情。所以,為了防止更多的人走上歧途,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領取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那么,男女申請結婚登記時,根據不同的身份,需要攜帶不同的材料:
1、男女均為中國大陸公民,需攜帶以下材料: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緣關系或旁系血緣關系的簽字聲明。本聲明可在男女雙方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時當場簽署。
2、男女雙方或其中一方為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需攜帶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通行證及身份證;
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男女雙方或其中一人為華僑,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護照;
居住國公證機構或主管機關出具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無直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與對方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申請人無配偶且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關系的中文證明與對方三代之內。
4、若男女雙方或其中一人為外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您所在國公證機構或主管機關出具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您所在國駐華使館認證的證明無配偶,或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證明。使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
最后祝愿所有有情人終成眷屬,婚姻登記過程順利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