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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合作收入分配方式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合作收入分配方式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現在的律師事務所主要有三種形式:國辦所、合伙所、和合作所,
國辦所里的律師也要區分,分為有正式編的和聘用制,正式編的與所是人事關系,聘用的律師是勞務用工關系;
合伙所的律師除發起人外的律師是勞務關系;
合作所的律師都是合作人,不是存在勞務關系;他只是合作的方式不同,往往認為在合作所的聘用律師是一種勞務關系,是錯誤的。如果說在合作所的話要離開本所以勞務用工關系起訴到法院,法院不受理是有道理的。
一般情況下 律師事務所有三種人員
1、一是拿月工資的律師
2、二是沒有底薪,按辦案量來抽成的律師
3、是前臺、衛生保潔員、文書等行政后勤工作人員
基于律師事務所的合伙性質,意思自制原則可以得到充分發揮,一切的分配方式在律師事務所內都是可以存在的。
律師之間有一個案子的轉接。一個律師接到案子后,讓另外一個律師來辦。
這里面有很多種情況:一個律師案子很多,做不過來,需要轉給案子很少的律師來辦;一個律師走了專業化,非專業的案子他接下來,這個案子不屬于他的專業,他把這個案子轉出去,讓更專業的人來做這個事情。
有的人做案子能力強,有的人接案子的能力很強,在做案子和接案子的人之間形成一種合作。接了案子后,把這個案子做到最好和最專業,這需要律師之間進行合作,形成一種互利共贏的機制。我們最終目的,除了有案子辦,還要有辦理案子的最理想的效果,顯示出律師這個職業的水平和極高的品位,讓當事人服氣,讓社會放心。
分配比例的多少,是長期困擾律師合作的極大的問題,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這幾乎成為了成為了律師事業發展的攔路虎,甚至很難逾越。
現在有各種彼此之間的比例,有35%,50%,甚至更多的比例,我認為最合適的比例在于35%。即是提供案源的人占35%,辦案子的人占65%。辦案子的人是靠這個來生存和發展,肯定應該高一些。提供案源的人,也是自己長期積累的結果,是一種財富,收取這個費用是價值的體現;有案源的人,除了這個案源還有其他案源的收入,還有其他案子的案源收入,所以就這個案子而言,他收取的比例應該低于做案子的人。
我們需要為社會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我們需要在專業化,知識更新,人的精力等等諸多方面,進行資源的有效配置,最終目的把接受的案子做到最好和最專業的,讓當事人滿意。讓年輕的律師們得到茁壯的成長,為律師業培養新生代力量。讓老律師憑借自己的經驗和積累的教訓,做出更精美、更精致的法律服務產品,游刃有余、舉重若輕地處理很多問題,化解很多矛盾。
據說行規是案源費20%,但最好提前說好。
我剛執業的時候,沒有經驗,給同事介紹了一個大案子,一分錢也沒拿到。同事說,你當初也沒說要案源費啊!
當然這只是一般的情況,還要看案件收費的多少,難度,介紹案源律師投入的精力和資源等等,雙方權衡協商。
同行之間介紹是律師間最常見的合作方式,需要同事之間建立信任,有良好的信用,才有長久的合作。一錘子買賣,只能一時獲利。
樓主的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我的律所經歷,根據個人的經驗來回答下吧。
回答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根據你在執業過程中所處的不同階段而定:
1、實習階段。如果剛入行還在實習階段,這個時候多半是師傅給你介紹案子,而且都比較簡單。這時候我覺得不是談提成的問題了,而是應該感覺幸運。在自己入行不深、經驗尚淺這個階段有人給你介紹案子,應該把經歷放在如何把這個案子做好,哪怕這個案子很簡單。活做好了,后邊還會有更多的大案,掙錢的機會不會少,這時候不要拘泥于金錢。
我剛入行的時候,師傅給我介紹了幾個案子,都是離婚的。當時我也不太會,白天黑夜睡不著啊,就像怎么能打贏,怎么能贏得當事人的信任,贏得師傅和同事的信任。最后案子都做得很好,當事人給了幾千,師傅一分沒要都給我了。而且還贏得了師傅的夸贊和后續案源。
2、起步階段。如果你已經過了實習期,正在起步階段。這時候就可以適當談錢了,畢竟你也有了一定的資本了。這個分成,并沒有固定的比例,每個地方,每個律所,都會出現大同小異的差異。至于具體拿多少,在起步階段的話,我認為20—30%之間都是合理的。這個要根據案子的難易程度、律師費金額、同事案子的來源等維度雙方協商。如果案子很難,投入的精力很大可以多收。
原來也有同事給我介紹過案子,都是他們做不過來,讓我代理的。剛起步嘛,最終還是收了10%。我的觀點是,這個時候還是積累經驗、人脈、技術的時候。別水平如何還沒給人展示呢,先要這么高的價格,這個反而給對方不好的印象。
3、成熟階段。恭喜你,到了這個階段,經驗水平都大幅提升,分成也得水漲船高。這個時候可以談到30%,甚至50%都有可能。這個時候,同事再給你案子,一半原因是看中你的專業領域和技術,有可能這個案子,他自己做不了,需要你的幫忙。這真正是雙方各取所需時候,如果這樣,那你可以收的更多。如果還是介紹些小案子之類的,你也有小弟了,可以給他們,費用他們商量去行了。你也不用管。這都是經驗之談啊。
4、合伙人階段。這個時候,律所律師的一般案子是不用給你了,因為上述前三個階段已經都給消化掉了。有的話,那可能是大案要案,需要動用你合伙人的人脈資源、技術資源、經驗資源才能搞定,分成嗎?嘿嘿,這個還能少嗎?大頭你拿都行啊。
以上是根據個人執業經驗的一點看法。大家都是怎么分的,也可以留言討論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合作收入分配方式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合作收入分配方式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