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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從看守所釋放出來,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只是一般刑事拘留,經偵查沒有發現犯罪事實,很快就會被釋放。犯罪事實是否需要繼續調查,則需視案件具體進展情況而定。
沒有最短時間限制,所以沒辦法說最快要多久。關鍵要看是否存在犯罪行為以及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沒有犯罪行為或者依法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偵查清楚后將其釋放。如果快的話,三天之內就可以了。司法實踐中,一般會拘留30天左右作出決定。如果警方認為確實有相關證據,將報請檢察院,檢察院將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必須等待法院作出判決,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除外。所以這要看具體情況和案件的嚴重程度。
提醒您,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看守所是關押未決犯的,則只有律師可以探視,其他人不得探視。由于庭審前只有律師可以探視,因此家屬和朋友不得探視。如果是被判刑的罪犯,在看守所服刑的,可以探望他,但每月探望次數不能超過3次。
看守所拘留批準書一般在十四天內簽發,逮捕批準書最多在三十七天內簽發。《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認為對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應當拘留后逮捕。三日內,將案件提交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報批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對在逃、多次作案、群體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審批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