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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在我們的工作、學習乃至日常生活過程中,相信我們都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本文為我們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了具體的法律知識解答。我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你。了解有關解決醫療糾紛的法律方面的更多信息。
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有哪些?1.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有哪些?
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
1、雙方自愿協商。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雙方簽訂協議,可以經過公證或律師見證,并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2.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必須在該人知道或應該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提交。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是侵權案件,訴訟時效為一年;以違約為由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均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6條
發生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調解和解決醫療糾紛的步驟是什么?
醫療糾紛調解和解決的步驟包括:
1、當事人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事項及申請調解的理由等;
2.對于口頭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事項和申請調解的理由,并由申請人簽名確認。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31條
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應當由醫患雙方共同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一方當事人申請調解的,征得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進行調解。
申請人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申請調解。提出書面申請的,應當說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事項和申請調解的理由等;口頭申請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事項和申請調解的理由等。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獲悉醫療機構發生重大醫療糾紛時,可以主動指導醫患雙方申請調解。
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已受理的,或者已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并已受理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不予受理;如果被接受,調解將終止。
通過上述內容,我相信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是什么的問題已經得到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多學習法律知識,以便在遇到法律問題時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