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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員工因事故受傷,并被認定為工傷時,下一步就是確定傷殘程度,是工傷認定還是工傷等級鑒定。歸根結底,工傷賠償必須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沒有違反。那么工傷賠償程序是怎樣的,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接下來,劉奇律師將為大家解答。
1.工傷賠償的程序是怎樣的,需要準備什么文件?
工傷賠償的基本程序是:
1、申請工傷認定;
2、申請勞動能力證明;
3、計算賠償金額;
4、要求賠償。
如果沒有,請申請工傷賠償糾紛仲裁以保護您的權利。具體所需材料因地而異,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一)受傷人員身份證;
(二)門診病歷;
(三)醫院住院病人病歷;
(四)醫療診斷證明、休息、曠工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克扣工資收入證明(如有)等;
(五)需要護理的證明和護理費用發票;
(六)交通費、住宿費發票;
(七)職工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表及鑒定費用發票等(如已鑒定);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工傷賠償項目有哪些?
(一)治療(醫療)費用。治療工傷的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住院伙食補助。職工因工傷住院治療的,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發放住院伙食補貼。
(三)異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憑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并經承辦機構批準,因工受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的,所需交通費、食宿費由單位按照標準報銷。單位員工因公出差。
(四)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保險診療,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其康復治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物品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法律基礎: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因事故受傷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經協調的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報告。自事故傷害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之日起30日內。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有特殊情況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