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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財產分割無需繳稅。離婚時財產分割是離婚的法律后果。它不屬于禮物或其他個人收入,不需要納稅。
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期間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如果達不成協議,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并考慮兒童和婦女的權利做出裁決。
《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兼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2、婚姻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嗎?
夫妻之間的婚姻財產協議無需經過公證。是否公證由雙方協商決定。
即使夫妻財產協議未經公證,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協議往往更有效。雙方對夫妻財產協議內容無爭議的,無需辦理公證。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實和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任何具有法律意義的法律行為、文件或事實都經過公證、認證,國家證明其真實性、合法性,才會產生法律證據效力。因此,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更具證明力。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涉案公證協議的效力,并可以直接采信證據。因此,為了保證協議的有效性,雙方還可以對婚前協議進行公證。
《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也可以部分單獨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該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了解一些法律知識,以免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的文章已經回答了離婚時是否需要繳納財產分割稅的問題。如果您還需要詢問其他相關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將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