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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有了法律規則,我們的衣食住行就可以更好地保護我們各自的權益不受侵犯。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因此,我們應該提高對法律知識的認識和理解,避免遭遇法律的侵害。問題是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許您現在面臨著法律規定根據您的情況不能離婚的問題。希望本文的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規定,如果你是一方,則不能離婚。1.法律規定,如果是你,你不能離婚。
一、女方懷孕期間、產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不準離婚或者已調解和解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無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不得提出離婚。六個月內。
三、軍婚軍人不同意離婚且無重大過錯的。
《民法典》第1082條
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2、協議離婚沒有離婚證也算離婚嗎?
協議離婚但未領取離婚證且未辦理離婚手續的,離婚不發生法律效力。
目前協議離婚有五種程序:
1、申請離婚。配偶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辦公室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初步審查。婚姻登記機構婚姻登記員認為符合離婚條件的,發給《離婚登記受理回執單》。
3、離婚冷靜期。自離婚登記申請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冷靜期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有關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核發離婚證。
5、登記并頒發證書。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核,符合條件的,婚姻登記員按照工作規范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須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清償等事項的共識。
《民法典》第1077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當事人不愿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逾期不申請的,離婚登記申請視為撤回。
《民法典》第1078條
婚姻登記機構查明雙方確實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清償等事項達成一致的,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
3、什么情況下法院不會判決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離婚:
一、女方懷孕期間、產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在不準離婚的情況下,本條限制男方離婚的自由。但在此期間,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或者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2.不準離婚或者經調解和解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在無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重新提起訴訟的六個月內,將不被接受。
三、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必須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這里所指的軍人主要是指現役軍人。如果軍人本人同意或者有重大過錯,那么對方仍然可以請求離婚。
4、夫妻關系沒有破裂。如果法院認為夫妻關系尚未破裂,則不會判決離婚。
《民法典》第1082條
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1079條
配偶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通過本文的內容,我希望能夠回答您所面臨的關于您的情況下法律是否不允許離婚的問題。平時我們可以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當我們遇到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所學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問題,請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