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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隨著2022年湖北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湖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將相應提高。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在職職工、退休人員)的,因病或者非因工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遺屬撫恤金,即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
喪葬補助標準按照參保人死亡前一年本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2倍計算。2022年,湖北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553元,即2023年喪葬補助標準為7106元,比2022年增加392元。
養老金標準以就業人員(含靈活就業等個人參加保險的人員)死亡時上一年省內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依據,并根據其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確定繳費月數。
退休人員(含離退休人員),以死亡時上一年本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死亡人數確定最高繳費月數。個人在職繳費年限(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不同之處在于:退休人員每領取基礎養老金一年,遺屬撫恤金將減少1個月,但最低繳費月份為9個月(即9個月為最低數)。
需要注意的是:參保人因病或非因工原因身故,且累計給付年限不滿5年的,其遺屬待遇標準不得超過其個人繳費總額(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加保險的,記入個人賬戶(部分計算)。
另外,在職參保人員死亡,領取遺屬待遇的地點為最后一個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含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所在地)的,由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最后一個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負責審批參保人。支付期限及其他相關信息,并支付遺屬撫恤金。退休人員死亡的遺屬給付地,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地。
同時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遺屬福利條件的,遺屬可選擇其中一項領取。已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人員,在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后死亡的,其遺屬不再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后,家屬可直接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黃石市本級參保人員到市民服務中心一樓A區社會事務服務區)家),也可以參保單位網上申報。
家屬到公民之家申請時只需準備以下三項材料:1.辦理人的身份證;2、死亡證明(非必要,有的話請攜帶);3、現場填寫《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承諾書》。
單位網上申請喪葬補貼、撫恤金的,只需在湖北省政務服務網網上申請系統中根據真實情況填寫申報材料,無需提供其他材料。(記者丁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