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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為了實現雙方互利共贏,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征用甲方在石家莊的土地及該土地范圍內的地上建筑物,面積為平方米,包括房屋、供變電設施、水管、地下水源及其他附著物及配套輔助設施等交付乙方。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手續,并將土地、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加工費由乙方支付并從貨款總額中扣除。如果土地、房產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合同終止。乙方不會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項。
3、乙方分六年向甲方支付,每年1萬元,共計1200萬元。土地、房屋將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裝修完成后開始付款。若乙方在六年內無法完成1200萬的支付,則該土地及地上房產等其他附屬財產的產權將按照當地評估定價,雙方另行商定。
4、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此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財產轉讓給第三方。
乙方入住前,雙方共同進行房屋檢查。
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公司的獨立生產經營,并協助乙方妥善協調乙方與當地的關系,保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5、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損壞、丟失,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購買前發生的安全、質量問題負責,乙方接手后出現的后續人為問題由乙方負責。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