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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雙方獨立簽署了離婚協議書。
但前夫仍拒絕支付40萬元賠償金。
該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嗎?
如何快速拿回賠償金?
孫女士和蘇老師相識多年,終于步入了婚姻的圍城。然而,時間的流逝沖淡了他們濃烈的愛情,生活的瑣事逐漸侵蝕了他們對彼此的包容。丈夫夜里越來越頻繁地缺席,讓蘇女士隱約感到不安。都說女人的第六感很準,這千真萬確!
突然有一天,孫女士收到了一條長信息,標題是“蘇老師的摯愛”。言語中充滿了對孫女士的嘲諷和挑釁。孫女士對丈夫的出軌感到又氣又傷心。她為家庭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卻落得這樣的下場。每個漫長的夜晚,她都默默地哭泣。尤其是在丈夫表現出不以為恥而是以自豪的態度后,孫女士情緒崩潰,傷心欲絕,果斷選擇結束婚姻。
爭吵后一時沖動,孫女士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書,雙方達成一致:約定離婚后,孫女士繼續住在蘇女士結婚前的房子里。如果孫女士再婚,則該條款無效,孫女士需要搬出房屋;若因蘇老師的原因導致孫女士無法居住,蘇老師每月向孫女士支付住房補償金6000元;蘇老師將分期向孫女士支付現金賠償共計40萬元。
孫女士以為離婚后的負面情緒就能得到緩解,重新有勇氣開始新的生活。但迫于現實,離婚兩個月后她就主動搬出了房子。但生活是殘酷的。外面高昂的房租和微薄的收入讓孫女士苦不堪言。由于經濟壓力,她在離婚協議書中多次向蘇先生要求賠償,也多次表達了想回屋的愿望。居住。
離婚后,曾經恩愛的夫妻變得形同陌路。他們曾經發誓要提供離婚補償金,現在卻被蘇老師無情拒絕。前夫的冷漠和背叛,狠狠刺痛了孫女士本已破碎的心。她充滿了委屈和無奈,不知道該跟誰說,更不知道該做什么。留給她的只有迷茫和無助。穩住自己。
有房子住不上,離婚賠償金40萬元還沒有收到。在這段失敗的婚姻中,孫女士面臨著“不僅人跑了,錢也空了”。回憶起美好的時光,她心里充滿了矛盾和悲傷。像這樣盲目地拖延并不是答案。如何解決我們現在面臨的困境?她想到嘗試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孫女士找到了北京元嘉律師事務所。袁嘉律師分析完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后,給孫女士吃了一顆定心丸。袁嘉律師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指導孫女士提供證據材料。
沒想到,庭審過程中,蘇老師提出反訴,稱離婚協議書是孫女士隱瞞債務后才簽訂的,但她卻未能提交任何證據。
袁嘉律師認為,離婚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已向民政局備案。這是雙方的真實意圖。蘇老師應按照協議規定向孫女士支付住房補貼。法院最終判決,蘇先生應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向孫女士支付房屋補償金12.3萬元、現金補償金40萬元、違約金3萬元。
困擾孫女士三年多的離婚后財產糾紛,在委托元嘉律師事務所后短短三個月內迅速得到解決!孫女士獲得全額賠償40萬元,住房補償12萬余元。她在新生活中有了一定的經濟保障。她對袁嘉律師的辦案效率和結果非常滿意!
案例來源:北京元嘉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元嘉律師事務所辦理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