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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因涉嫌盜竊罪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案子結了嗎?小白該怎么辦?
案件概要
小白趁宿舍無人,偷走了同事小劉藏在床底下的3000元現金。下班后,小劉發現床底下的錢不見了,立即報了警。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將小白抓獲。小白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撤回了全部贓款。小白繳納5000元押金后,公安機關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小白是不是覺得自己一切都好,不用判刑了?
當然不是!讓檢察官一步步為您分析吧!
首先,什么是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保證其能夠取保候審的非拘禁強制措施。隨時。
本案中,公安機關并沒有拘留小白,而是在他交納押金并承諾隨時傳喚后將其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害的;
(三)婦女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哺乳自己嬰兒,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風險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本案中,小白盜竊同事現金3000元(新疆起訴標準為2000元)。其系初犯,贓物已全部歸還。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可能性較低,社會風險較低,符合取保候審條件。
三、取保候審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應當在24小時內向執法機關報告;
(3)接到傳喚后立即到達;
(四)證人作證不受任何形式干擾;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通供述;
本案中,小白雖居住在內地,事發后不愿繼續在工廠工作,但未經批準不得離開當地。
第四,如果小白不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會有什么后果?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處根據情節,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現。退還保證金、提供保證人,否則將被監視居住、逮捕。
第七十九條第三款: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逮捕。
在本案中,如果小白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擅自離開居住地、干擾證人作證、傳喚時未到場,其保證金將被沒收,還可能被逮捕,即:被拘留。
第五,取保候審是否意味著不會判刑?
取保候審是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而我們所說的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證據對被告人作出的處罰。兩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系。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后,案件尚需公安機關偵查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法院進行審理并確定刑罰。因此,取保候審不判刑。
第六,所有取保候審的被告人都會被判處緩刑嗎?
如前所述,刑罰輕重與取保候審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取保候審的人,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如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被判處免予刑事處罰、緩刑或者單一刑罰的犯罪嫌疑人。很好,等等。更有可能。本案小白因犯罪數額較小,且主動退還贓物,極有可能被判處緩刑。
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屬于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的婦女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一個人被取保候審并不意味著他或她的罪行是輕微的。如果法院認定犯罪情節嚴重,仍會判處實際有期徒刑,但也可以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具體說明請參見2018年1月11日MAJA課堂:患有重病的罪犯可以不入獄嗎?)
來源鳳城市檢察院(瑪納斯檢察院)
黑龍江省七臺河市
勃利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