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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集體土地與宅基地的區別在于其定義和使用權對象不同。其中,集體土地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村個人投資建設各類非農業建設項目使用的土地;宅基地是村集體成員家庭用于居住基地的土地。
兩者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集體土地又稱集體建設用地,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者籌集資金用于各類非農業建設的土地。宅基地是一個家庭占用作為居住基地的土地,主要是農村宅基地;
2、使用權的客體不同。集體土地可以用于集體經營用途和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可以用于建設集體公共設施或者集體工業企業等,使用對象不受限制。農村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集體成員居住的建設用地,其使用權對象有限制。
提醒您,集體土地不能買賣。集體土地不是個人所有,而是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但是,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以出讓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鎮土地屬于國家。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有土地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合理利用土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補償方式也不同。
征收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適用的法律是國務院令第590號,即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號,以及地方政府根據本條例制定的第《房屋征收實施則》號。集體土地征用和拆遷適用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地方政府根據該法制定了《征地拆遷補償辦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涉及房屋評估和補償,包括土地價值補償。補償對象是房屋的主人,與家庭人口無關。集體土地征收、拆遷,土地屬于集體的,不給予個人補償。僅對建筑物及其地面附著物進行評估和補償。宅基地土地按村集體經濟成員分配。每戶只能分配一塊宅基地,面積按人口分配。有公共積累的村集體在征地拆遷時可以按人口享受一定補貼,或者按人口分配集體住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