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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酒駕駛防范的要點是什么?從法律事實中還原客觀事實是法律執業者的責任。然而,在構建法律事實時,來源是證據。律師在代理危險駕案件時,在澄清事實的同時,必須充分考慮案件中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危險駕案件的證據主要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供述、鑒定意見、視聽資料等。分析證據時,首先要看證據的數量和種類。從宏觀角度看是否存在缺乏應有的證據,如血液中乙醇含量的鑒定意見、查獲的錄像等;其次,要看證據的證據力和證明力,尋找能夠證明犯罪行為的直接證據和關鍵證據,如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鑒定意見等。等等,并分析這些證據的合法性;三是探索各種證據之間的關聯性,看看能否形成一個證據體系來證明該行為,形成案件的法律事實。還應該熟練掌握和運用證據,進而構建證據證明體系,不過這個體系并不需要提交法庭來證明委托人有罪,而是發現問題并提出解決辦法,這是律師的責任。證據系統漏洞換句話說,檢察官有責任通過證據證明系統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當事人有罪或者該犯罪行為是輕罪還是嚴重犯罪。利用證據證明系統發現證據不能形成鏈條或存在漏洞和瑕疵,進而判定當事人無罪或有罪,也是檢察官的責任。處理輕微犯罪是刑事辯護律師的工作。二、酒后駕駛的概念酒后駕駛是指在飲酒后完全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意志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每100毫升20毫克的人就被視為醉酒駕駛。車輛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視為醉酒駕駛。三、醉酒駕駛的處罰2011年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首次將超速駕駛和醉酒駕駛列為犯罪。修正案第二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趕、飆車,情節嚴重的,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駕駛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的,還應當構成其他犯罪,以上是對“醉酒駕駛防衛要點是什么?”的介紹,主要介紹醉酒駕駛防衛要點,以及醉酒駕駛防衛要點。酒后駕駛的概念以及酒后駕駛的處罰。另外,對于酒后駕駛問題,為避免觸犯法律,建議當事人在必要時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