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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來源:音樂娛樂與名言講座
北京律師
保釋期滿后,案件可以采取四個方向:
首先,公安機關解除取保候審并駁回案件,案件結束。至此,公安機關的案子就結束了,以后再也不會有人來騷擾你了。
二是公安機關繼續偵查,對取保候審人員改為監視居住。所以,目前這起案件還有很多未知數。
三、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院。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情節輕微或者沒有犯罪事實的,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至此,案子與檢察院結案了,以后再也不會有人來打擾你了。
第四,檢察院審查起訴過程中,檢察院認為案件符合起訴條件的,將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可以判處刑罰。
現實生活中,第一種情況更為常見。但隨著取保候審力度的加大,第四種情況會越來越普遍,所以我們不能誤以為取保候審結束后就萬事大吉了。事實上,公安、檢察、法院均有權變更或撤銷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法律依據:《刑訴法》第96條。
取保候審人士:
一是要嚴格遵守公安機關取保候審的規定,嚴格按照要求辦事。
其次,永遠不要再激怒受害人,甚至銷毀證據或威脅他。
三、取保候審結束后,一定要及時聯系公安機關:確認公安機關是否撤案(一般撤案概率較大,但偵查仍可能)待續);公安機關撤案的,應當及時請求公安機關出具撤案書面文件。
查閱真實案例:北京某區有一名青年,兩年前詐騙受害人5000元,被公安機關舉報并立案偵查。接下來,在公安機關的主持下,肇事者主動退賠:除返還受害人5000元外,還向受害人支付了3萬元賠償金,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不追究刑事責任。但不久之后,施暴者卻反悔、違背誠信,要求受害人退還其自愿支付給受害人的3萬元賠償金。于是,受害人再次向公安機關報案。于是,2022年的某一天,公安機關對行為人采取了一年“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肇事者仍被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
此案的教訓是:如果行為人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追回(甚至通過威脅)所支付的3萬元,那么事情就結束了,受害人也會原諒他,就不會有“保釋”后。為期一年的“待審”刑事強制措施給我們帶來了深刻的教訓。
忠告:每個成年人,特別是青少年(不是年輕人),一定要懂法,不能隨便惹事,一定要走自己的人生路,一定要努力做一個沒有犯罪記錄(刑事犯罪)的人。記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