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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隨著二手房買賣的逐漸越來越火爆,房價也隨之節節高升,出賣人毀約現象也層出不窮。有很多客戶向上海房產律師咨詢如何應對賣方反悔的情況,維護買方的合法權益。上海房產律師根據多年實踐經驗,分四種情況回答,關于購買二手房時賣房毀約應該怎么辦的問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賣方可能會以房屋系共有,出售房屋時未和其他共有人取得一致意見為由,認為達成的買賣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合同無效。上海二手房房產律師認為,根據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無權處分人將不動產轉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將其追回,但是如果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時是善意的,并以合理的價格受讓不動產,依照法律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了產權,受讓人可以依照規定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這就是善意取得制度。
因此,只要買方購買房屋時是出于善意的,按照市場價格支付了合理的價款,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了相應的登記,買方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而不論處分人是否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當然其他共有人在其擅自做主處分共有房屋之后有權向其請求賠償。
二、賣方可能認為房屋尚沒有取得權屬證書,其無權將其轉賣,要求法院依法確認買賣合同無效。南京二手房產律師認為,在賣方在尚未取得房地產產權證之前,并沒有取得房屋的物權,但是享有以房屋為標的的買賣合同的債權,也就是請求原房主交付房屋的權利,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將債權轉讓的權利。
賣方應該等取得產權證之后,及時協助買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進行過戶,否則買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
三、因房價上漲,賣方要求買方加價不果或者有第三人向賣方出高價,賣方不愿意向買方交房,希望解除合同。南京房產律師認為,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簽訂買賣合同之后,賣方不愿意履行并交付房屋,明顯屬于違約行為,買方既可以按照相應的規定行使合同解除權,要求賣方支付約定的違約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權,而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四、買方向中介公司繳納定金,但是中介公司沒有及時將定金轉給賣方,賣方遂以此為理由要求確定買賣合同無效。房地產專業律師認為,如果合同規定了定金,則合同在必須得繳納定金之后才會生效,而在二手房交易的時候,中介公司充當了暫時收取、保管和轉交定金的工作,而如果中介公司沒有及時向賣方轉讓定金,賣方則有可能抓住這樣一個瑕疵為理由,請求法院確定合同未生效。
上海房產糾紛律師提示:由于中介公司是否向賣方及時繳納定金,并不完全在買方的控制之下,因此買方應當要求在合同中約定,買方將定金交付中介公司保管,應當視為已經向賣方繳納了定金,或者規定如中介公司未及時將定金轉交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應該選擇信譽較好的正規中介公司進行房屋中介服務,減少法律風險。
以上就是上海房產律師通過四種賣房違約的情況,分析買賣二手房時,賣房違約了,買房應該怎樣應對的問題。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找上海房產律師在線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