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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海關知識產權保護范圍為商標專用權;版權;與版權相關的權利;和專利權。在司法實踐中,作為知識產權權利人,您可以主動申請請求海關依法保護您的合法知識產權。
1.商標專用權
2.版權
3.與版權相關的權利
4.專利權
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主動請求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但必須提前向海關申請采取保護措施。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進出口貨物的知識產權狀況,并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海關在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時,有義務保守有關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自海關總署批準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
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可以向海關總署申請延續備案。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10條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登記自海關總署批準登記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
知識產權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向海關總署申請續展備案。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效期滿未申請延續或者知識產權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立即失效。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依法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保護與進出口貨物及進出口貨物有關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和專利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權利受國家相關規定保護。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又稱知識產權邊境保護。1994年9月,我國開始實施知識產權邊境保護。目前,我國海關已建立了包括報關單證審核、進出口貨物查驗、侵權貨物查驗等在內的制度。包括扣留調查、非法進出口商處罰、侵權貨物處置等在內的全面知識產權執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