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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集體所有制屬于集體企業,可以稱為勞動人民的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在生活實踐中,集體企業的財產一般屬于勞動人民集體所有,與國有企業有很大不同。
集體所有制是集體企業。
集體所有制企業是指財產屬于勞動人民集體所有、集體勞動、分配方式實行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集體所有制企業是“社會主義勞動人民集體所有制”的簡稱。
集體所有制與國有企業一般有以下五點區別:
1、性質不同。國有企業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即生產資料為全民共有的企業性質;
2、收入分配方式不同。國有企業是國家投資設立的、從事產品生產經營活動、國家分配收入的經濟組織。集體企業的收入不由國家分配,由集體企業自行分配;
3、功能不同。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集體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現,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
4、組織形式不同。集體企業按主體可分為城鎮集體企業和農村集體企業。設立城鎮集體企業,必須經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批準;
5、權利主體不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國有企業的經營權是在國家授權的基礎上產生的,是國家行使所有權的體現。
集體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可以依法撤銷。
注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資產進行清算,并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和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體企業應當終止:
1、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申請解散,須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2.依法撤銷的;
3、依法宣告破產;
4、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