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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大s律師團隊牛逼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大s律師團隊牛逼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賴芳玉,她是臺灣最知名的家事律師,她在行業內最擅長的領域,則是處理家庭暴力法律糾紛這一塊。
賴芳玉曾經幫很多臺灣女藝人打過離婚官司,包括藝人王靜瑩、何如蕓的離婚官司,都是她所經手。而這當中讓她名聲大噪的,當屬她幫歌手張清芳代理的離婚官司,在張清芳主動提出跟富豪老公宋學仁離婚的前提下,賴芳玉還幫助她分得3.8億元的財產,高超的業務水平可見一斑。
大S的離婚律師名為賴芳玉,負責過包括大S,張清芳、福原愛、賈靜雯、柯以柔等超10位女星的離婚官司,最著名的一場就是幫張清芳拿到了十幾億臺幣的贍養費,而知情人也透露,大S的離婚協議就是參考的張清芳和福原愛的模式。
她很無奈,是敗給了時代!
為什么?先講個小故事。
話說一個江湖老大,因盜竊入獄十年后終于出來了。于是在手下人前呼后擁之下,來到一個小樹林命令:“弟兄們,給我挖出來咱們以后就吃喝不愁了…”諸位興奮地挖出來一看都傻了眼:原來是滿滿一箱子傳呼BB機!
最現實版的就是:國內某家電城老板出了獄,也想東山再起可一折騰,不但沒翻身卻翻了車——就連剩下的家底也沒了,目前正在申請破產……
現在該明白了吧?大S為什么在這次大戰中屢戰屢敗?那是因為她已經被時代淘汰了!
2010年她嫁給汪小菲后,離開多年摸爬滾打而混熟7的娛樂圈,也就是說,她今年想再度“出山”還想撿起自己的老本行,就來了與具光頭合作,但其套路還是還停留在十幾年前,干娛樂走紅時那幾招:
一是太裝。總裝出一副“師奶”的模樣,什么教訓網民們:明白、清醒、文明、教化!自己一條也做不到……
二是太傲。嫌棄汪家是“賣酸辣粉”的,可自己刷起前夫的卡卻安心理得!
三是太作。本來有前夫供著就繼續當富婆吧,可又貪心不足玩命去作……
殊不知,這么多年互聯網的日新月異,娛樂圈已被沖擊的早就日漸式微了。綜藝時代開始衰落,僅存的大部分綜藝都成了當前快餐文化下粗制濫造的產物。大S再拿家活事兒發現不靈了……
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只有突破底線了才需要法律來裁決!
法律上面有公序良俗,有社會道德,有公道自在人心,特別是我們五千年的文化,我們對夫妻,對婚姻,對家庭的觀念根深蒂固,可不是一紙協議就能改變的!
第一:我們認為男人應該自力更生,不應該吃軟飯,不應該不勞而獲!
第二:我們認為孩子是父母雙方的,雙方都有義務,男方出錢了,女方就應該盡心盡力照顧孩子,而不是馬上結婚,只顧自己臭美買奢侈品!
大曲線翻車是必然的,因為她挑戰的是公序良俗,挑戰的是觀眾的道德底線。
沒有多名律師啦!我只看到一名上海律師在圍脖上發長文,出來替大曲線發聲,然后大曲線跑去人家文章的底下留言說:“明白、清醒、文明、教化!人人都該讀!”并轉發了文章。律師出來擺證據、列依據、陳述觀點,我覺得這沒什么問題,依法處理。但是拿著法律的東西來評判小汪汪的道德,這是不是有點太牽強了呢?法律不外乎人情的話,你就應該站在道德層面來講這個事情,而不是在那里擺證據吧?
法律法規,說大曲線和小汪汪有簽訂了離婚協議,小汪汪應該依法履行其義務。但是這簽署的離婚協議公開之后,大家看到的都是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呀!一開始小汪汪也是有依法在履行的,后面由于種種原因,延遲支付,就被大曲線告上了法庭。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況是結婚了10年的夫妻呢?為什么不能友好對話來協商解決呢?非得要把事件公諸于眾,鬧得人盡皆知。大曲線是覺得觀眾都會站她的隊,所以才這么有恃無恐的嗎?奈何男主小汪汪也是一個情緒化的人,圍脖上各種撕,徹底調轉了風向,大曲線打錯了如意算盤,硬生生把自己作死了,本來是想以弱者示人的,想贏取群眾的同情,結果,直接把自己的人設整坍塌了!
你告也就告了,但是你還各種陰陽怪氣出來指指點點,徹底惹怒了小汪汪,于是床墊事件、寄居蟹事件、電費事件、信用卡購物事件,小曲線家庭矛盾事件,哪一件事情不是把自己往作死的路上更推進了一步呢?
報復性消費,一刷200萬,刷著前夫的信用卡,置辦著自己二婚的所需物品,養著具光頭,這一些沒有道德底線的事情,觀眾都看得真切!不管法律上是多么合情合理,違背了作為人類的道德底線的事情,觀眾都不會接受,作為弱者的人設崩塌,觀眾只看到了你的刻薄與不可理喻,翻船是必然的結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大s律師團隊牛逼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大s律師團隊牛逼嗎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