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第一,共同犯罪是否不分財是未遂。
不是企圖。
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態是指共同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本文重點論述共同犯罪的未遂和中止)我國刑法典中僅明確規定了教唆犯的未遂,但實際上,由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犯罪未完成的原因也各不相同,這使得共同犯罪的形式多樣。
二、共同犯罪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1.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未遂與犯罪既遂。
簡單共同犯罪又稱共同正犯(共同實行犯),是共同犯罪人故意實施某種犯罪客觀要件的行為。由于共同犯罪人在行動中相互配合,成為一個整體的共同犯罪行為。
他們每個人的行為都應作為一個整體來考察,因此當他們的共同行為失敗時,共同犯罪人應構成犯罪未遂。比如甲乙開槍打死了丙,但都沒打中,丙趁機逃跑了。
那么雙方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如果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的行為導致了危害結果的發生,則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沒有影響,但他們的行為仍然構成犯罪既遂。
比如甲乙開槍打死丙,甲開槍打死丙;如果B錯過了,根據“共同承擔部分犯罪的責任”的刑事處罰原則,不僅A應作為已完成的犯罪處罰,而且B也應作為已完成的犯罪處罰。這一觀點已成為中國刑法領域的一般理論。
臺灣省的學者也有類似的觀點。例如,林認為,共同正犯中的所有行為人不一定要行為完成后才能承擔刑事責任。只要共同主犯之一的行為已經完成,
盡管其他行為者仍在試圖采取行動,但所有共同主犯都已成為既遂犯。另一方面,如果共同正犯的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都沒有既遂,則共同正犯只承擔未遂的責任。“這意味著在共同正犯中,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不能并存。
但事實并非如此:例如,罪犯A和B合謀沖破牢房的墻壁逃跑。有一天,甲乙終于穿墻而過,甲方逃過一劫。b正要翻墻時,警衛發現了他,未能逃脫。本案中,甲構成脫逃罪,乙構成脫逃罪未遂。
再比如:甲乙合謀強奸了一名女子,甲方強奸了她,但輪到乙方強奸時,該女子大聲呼救,乙方害怕被甲方發現,與甲方一同逃跑。A中的強奸罪既遂,B中的強奸罪未遂。也就是說,在共同正犯中,當所有行為人都單獨實施犯罪時,
由于每個人的行為都具有不可替代性或個人性,因此,共同犯罪中各共犯的未遂表現出各自的獨立性,這是共同正犯中的一種特殊情形,刑法應對其作出明確規定。
2.共同犯罪中的中止犯和既遂犯。
當共同犯罪人犯罪中止時,情況更加復雜。共同犯罪人之一在共同犯罪過程中主動放棄犯罪,并說服其他共同犯罪人放棄犯罪,共同制止共同犯罪的。
共同犯罪人全部成立,犯罪中止;如果在共同犯罪過程中主動放棄犯罪人,說服其他共同犯罪人放棄犯罪并采取預防措施避免共同犯罪的危害后果,主動放棄的人構成犯罪中止,而其他共同犯罪人則構成犯罪未遂。
這些在刑法理論和實踐中無疑是有意義的。有爭議的是,在共同犯罪過程中,一人自愿放棄犯罪,并盡力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繼續犯罪,但由于他的無能,未能阻止犯罪的危害結果。
這時,主動放棄的加害人如何處理?客觀地說,完全放棄犯罪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發生是重要的。犯罪結果沒有發生的原因必須是由于行為的停止;否則,無法防止犯罪結果,
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犯罪結果沒有發生,自動放棄行為人不能構成犯罪中止。《韓國刑法》第26條規定,如果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行為并因其自己的意愿而停止犯罪行為,或阻止結果發生,則應減輕或免除對其的處罰。“這是客觀上的立法案例之一。
根據主觀說,刑法之所以規定犯罪中止的減輕或免除處罰,是因為犯罪人的主觀惡性相對較小,為了鼓勵犯罪人自動停止犯罪,刑法保護的利益將免受或少受犯罪行為的侵害。所以其中一個共同犯罪人主動放棄了他的犯罪行為,
即使未能阻止犯罪危害后果的發生,也應依法中止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