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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委托協議書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委托協議書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對于施害者,積極賠償是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條件之一,而被害人的諒解將影響法院的量刑,因此,若施害者無法進行經濟賠償,應采取賠禮道歉等其他辦法爭取獲得被害人的諒解。
對于被害者,應刑事附帶民事,要求施害者賠償損失,法院判決生效后,可申請執行施害者的財產 ,若施害者名下無任何財產,被害人只能待施害者名下有財產了,再次申請執行。
刑事訴訟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參加訴訟,進行活動,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行為法律后果的一項法律制度。
一、當事人,首先應提交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應當及時告知委托書的接受單位或者個人,已經取消對被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被委托人的刑事責任。被騙簽下委托書,證明委托他人作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人可以及時向有關單位聲明自己已經取消對被委托人的授權委托。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委托協議書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委托協議書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