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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是巨大的。雖然有期徒刑和刑事拘留的區別只有幾個字,刑期依然是6個月,但區別還是很多的,而且刑事拘留6個月比有期徒刑6個月要輕。接下來我們詳細解釋一下。#法法行動##法海法#刑事拘留和有期徒刑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主要刑罰種類。此外,主要刑罰還包括死刑、無期徒刑、管制等。1、從理論上講,有期徒刑比刑事拘留重。拘役的刑期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因此,拘役6個月是刑事拘留的最高類別,而有期徒刑6個月是有期徒刑的最低類別。2、服刑地點不同。刑事拘留的執行地點是當地看守所。有期徒刑則不然。刑罰生效并被法院執行后,剩余刑期超過三個月的,需要移送監獄服刑。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看守所才會執行。3、根據法律規定,服刑人員每月可以回家1至2天,參加勞動還可以獲得生活工資。服刑期間沒有這樣的待遇。但實際上,他們基本上不被允許回家,也沒有勞動報酬。4、從后果上看,有期徒刑是有犯罪記錄的,但被判處拘役則不是有犯罪記錄的。當然,他們都不能出具無犯罪記錄,都有犯罪記錄。五、被判處有期徒刑的人在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又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的,構成累犯,依法從重處罰。被判處拘役的人不會再犯。六、有些犯罪只能判處有期徒刑,不能判處拘役。例如,強奸罪和搶劫罪的最低刑期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有減輕情節,刑期一般也只會在6個月至3年之間。刑期為有期徒刑,但不屬于刑事拘留。有些犯罪只能判處拘役,不能判處有期徒刑。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危險駕駛罪。根據規定,該罪只能判處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拘役,而不能判處有期徒刑。七、數罪并罰時,與兩罪均判處拘役或者均判處有期徒刑沒有區別。但如果涉及兩項罪名,如果一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另一罪名判處拘役六個月,則數罪并罰,最終只判處六個月的刑期。執行有期徒刑,并吸收刑事拘留。自然語言處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