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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審判專項行動總結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審判專項行動總結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2008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一年以來,我單位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幫助和支持下,把維護公司穩定,落實各項綜治措施當作大事來抓,緊密結合公司實際制定計劃,分解任務,完善制度,加強隊伍,加大依法治企,圍繞“打防控”一體化建設,扎實開展了各項治安防范工作,使公司社會治安保持了穩定祥和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動了“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的向前發展。全年公司無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各類民事糾紛發生,沒有重大災害事故發生。具體工作中,我們主要抓了以下幾點: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公司黨委充分認識到抓綜合治理是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抓綜合治理就是抓安全穩定。公司成立了由經理任組長、黨委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綜合治理與平安創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公司保衛部,負責協調全公司綜合治理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每季度研究分析社會治安例會制度,明確每一階段的工作任務,及時傳達縣政法委。綜合治理辦公室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負責單位,明確配合單位落實工作責任,使綜合治理工作呈現出了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落實責任,狠抓落實通過與所屬單位層層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每月對所屬各單位進行綜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通過這些活動的開展,使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進一步落到實處。通過責任制的落實,使公司的綜治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在今年季度和半年檢查中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也得到了縣綜合治理辦公室的一致好評。
(三)抓好結合,確保效果在開展綜治工作過程中,我們堅持與安全保衛工作相結合、與企業生產經營工作相結合、與建章立制相結合。綜合治理是一項長期、全面的工作任務,是維護公司穩定、促進公司健康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保證,對此,我們既抓綜合治理又抓安全保衛,以落實安全保衛制度促進綜合治理健康發展;既抓綜合治理又抓安全生產,以綜合治理保證安全生產無事故;既抓綜合治理又抓建章立制,以綜合治理促進各項工作步入制度化軌道。
總之,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我們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加扎實有效的開展綜治工作,為建設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正主要內容: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二、將第十八條改為第十九條,第二款修改為:“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三、將第三十二條改為第三十三條,増加一款,作為第三款:“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審判專項行動總結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審判專項行動總結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