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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結案需要多久開庭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結案需要多久開庭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會在五至六個月時間審理結束開庭宣判。
刑事案件按審判程序的不同,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適用普通程序的,法院要在立案后兩個月內審結。
2、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要在立案后二十日內審結。
拓展資料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發回重審的刑事案件,必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審理期限是三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百二十八條 原審人民法院對于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
分完法官后還有1個月左右開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分完法官后還有1個月左右開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1、逮捕是公安機關認為犯罪的事實證據都比較充分了向檢察院申請,由檢察院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批捕后即收留羈押候審。
之后檢察院會開始根據公安機關移交的證據資料組織起訴,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后,法院立案審理之后會向被告人發放開庭通知書。 2、如果是緩刑的話一般不會當庭宣判,因為判緩刑是需要上報院長批準的,所以一般會在開庭后幾天內宣判,就是等你簽收判決書后才可以回家。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第一百二十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結論,并且簽名。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結論,并且由鑒定人簽名,醫院加蓋公章。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結案需要多久開庭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結案需要多久開庭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