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財產的歸屬和分割與財產的性質有關。一般來說,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則共同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先由男女雙方協商提出財產分割方案,然后由法院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問題,法院會首先提出分案方案,盡量讓男女雙方互相理解。在雙方讓步的基礎上,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調解仍未達成一致的,將依法作出判決。法院在分割財產時將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原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真實、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暴力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而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適當照顧過錯方。
4、照顧婦女及其子女利益的原則。
5、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具體分割方式及各方分享多少,將根據具體財產情況確定。
家庭暴力分為身體暴力和精神暴力。謾罵、毆打等行為不僅損害受害人的身體健康,而且踐踏人的尊嚴。
類型4: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
虐待:指故意折磨和破壞身體和精神。
遺棄行為:有贍養、贍養、贍養義務的一方,拒絕向需要贍養、贍養、贍養的另一方履行義務。根據2018年婚姻法新規定,這兩種情況,財產不會分割,人直接離家出走!
對于離家出走的一般理解是,違反約定的一方除了自己的身體外不能帶走任何東西。那么我們首先要對財產的性質或者所有權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從婚姻法的規定來看:夫妻財產分為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屬于個人,這是可以理解的。因此,離開房屋應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12全文2頁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