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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就可以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就可以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122條
起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有明確的被告人;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2.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
借貸關系中不存在欠條,不妨礙起訴;
檢方必須符合相關條件,無論是否有欠條;
1.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民事權益發生分割或者發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司法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2.起訴條件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簡單地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權、人身權或者其他權益受到他人直接侵害或者與他人存在權利歸屬和義務的直接爭議。
有明確的被告人。
所謂明確被告,是指原告在提起訴訟時必須明確表明被告是誰,即必須明確誰侵犯了其民事權利,或者誰對其民事權利存在爭議。只有被告明確了,訴訟才能成立。不過,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明確被告,強調的是一個“有”字,而不管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起訴錯誤的人或者選擇了錯誤的被告,也不妨礙訴訟成立。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有具體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確認或者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支付、反對的內容應當明確、易懂,不得含糊不清。模糊不清,否則,人民法院將難以確定審判保護的對象和范圍,從而難以提供審判保護的方法。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持其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有事實根據,即要求原告對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發展、變化、消滅以及其所持的意見和理由作出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據。至于原告的觀點是否正確、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確鑿,法院在起訴階段不會提出這一問題。這些都是法院審理案件時需要查明的事實,關系到案件能否勝訴,但與能否起訴無關。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原告提起的案件應當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范圍,即應當由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有權依法審理本案。應當由行政機關、企業內部處理的爭議,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
3、欠款不還怎么起訴?
訴訟費用的繳納
訴訟費用由原告在提起訴訟時預先繳納,案件終結后根據案件情況確定訴訟費用的負擔。被告敗訴的,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如果雙方勝訴或敗訴,訴訟費用將由雙方分攤或由法院決定如何分攤。
提起訴訟一般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根據被告人數復印;
當事人的資格證明;
本院有管轄權的證據;
其他證據。
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貸款協議或借條;
借貸關系中有擔保人的,提供擔保證明;
雙方付款及收款證明;
債務人借款用途證明;
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沒有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逾期利息的,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后仍未償還,債權人經催告后要求支付利息的,到期未還款或經催告后未還款的證據;
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當有相關證據證明資信證明和債務清償情況的真實性;
付款及付息憑證。
超過1000元可以起訴嗎?答案是肯定的。事實上,無論債務人欠多少錢,只要符合起訴條件,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糾紛都可以通過訴訟程序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