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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新聞登上微博熱搜,“父母撮合表兄弟13年后結婚被裁定無效”。亂倫婚姻和包辦婚姻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眾所周知,近親結婚的危害是巨大的。不僅從生物學角度來看會導致某些遺傳病的發生,而且也已被法律明文禁止,不為法律和社會所提倡。盡管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文化和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但在一些封閉的地方或者仍然有成見觀念的人們,對于近親結婚的危害仍然沒有太多的認識,類似于上面新聞播出的情況這樣的情況在現實生活中經常存在,所以有必要普及亂倫婚姻的危害知識。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婚姻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禁止任何一方強迫另一方,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重婚;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法律明確規定,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禁止結婚。如果這條婚姻禁令存在,那么婚姻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
這里我們用一個比較通俗易懂的方法教大家如何計算自己和擬婚對象是直系血親還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1、直系血親是指與你有直系血親關系的親屬。親屬關系是垂直的。例如:以自己為一代,然后從自己開始向上或向下數,數到父母是第二代,數到祖父母是第三代;數到你的孩子是第二代,數到你的孫子是第三代,以此類推。等等。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等,只要與你處于垂直血緣關系上的,都算直系親屬。無論是哪一代的直系親屬,法律都禁止結婚。
2、旁系血親世代計算的具體方法是:從兩個旁系親屬向上數到雙方的同源血親,本身就是一代。如果兩邊的數字相等,則兩邊的數字都是他們的輩分;if兩邊的數不相等,則用較大的數作為其代數。
例如:張三和小花是表兄弟。他們追溯的血親是張三的祖父母和小花的外祖父母。張三和爺爺奶奶的緣分是三代人。小花與外祖父母的血緣關系為三代,所以張三與小花為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因此,法律上不允許他們結婚。
綜上所述,如果你一直按照父母的命令走入包辦婚姻,失去了婚姻的自主權,那么你從一開始就被剝奪了拒絕的權利,無法自由選擇愛情。在法治日益完善的今天,法律是一盞明燈,可以把你從父母掌控的畸形婚姻中拯救出來。
現代愛情中,進步的人不再執著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門當戶對。自由的愛情更可貴。法律也為人人自由戀愛、追求幸福婚姻提供了絕對保障。我們希望上述新聞事件不再發生,大家都能過上自己選擇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