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中國法院網訊7月28日,福建省寧化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宗涉及軍屬勞動爭議案件,妥善化解原被告與第三人之間的矛盾,有效維護了軍屬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和法律效果。
自2021年8月起,邱某一直在福建省南安市一家建筑公司寧化分公司承建的工程項目中打零工,工作時間不規律。2022年8月19日,邱某受第三方林某雇傭,在某建筑工程中做雜工時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2023年1月,邱某向寧化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請求確認邱某與福建省南安市某建筑公司寧化分公司自2021年8月至2021年8月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展示。2023年3月29日,寧化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確認邱某自2021年8月至今與福建省南安市某建筑公司寧化分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福建省南安市某建筑公司寧化分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邱某受雇于第三人時,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
本案審理過程中,寧化法院根據被告人邱某的申請,依法追加林某為第三人。審判長與原被告及第三人溝通后了解到,本案糾紛實際涉及三人之間的勞動關系,且邱某系現役軍人家屬。這次事故不僅使他殘疾,還給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疼痛。考慮到勞動爭議“一裁二審”耗時過長,維權往往陷入閑置程序。即使案件判決,由于本案屬于勞動關系糾紛,不涉及賠償問題,因此糾紛也無法得到徹底解決。為此,主審法官決定開通涉軍維權“綠色通道”,組織三方當庭調解,并在庭后多次為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工作,并利用為當事人類似案件進行法律解讀和分析。調解過程中,審判長緊緊圍繞三人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闡釋了三人的權利和義務,以“法、情、理”相結合的方式陳述了當事人的利益。并將調解工作延長至勞動關系確定后。傷殘賠償問題可能涉及原被告及第三人。
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原被告與第三人達成調解協議,第三人應向被告支付賠償金19.3萬元,扣除已預付的9.2萬元,還應支付10.1萬元。原告作為雇主不承擔賠償責任。責任。本協議全面考慮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僅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保障軍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避免了企業卷入訴訟的不利影響,有效降低訴訟成本,減輕訴訟負擔。累了,案子結了,事情解決了,和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