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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丁力何玉娟
如果我因交通事故住進ICU,我可以索賠ICU治療期間的護理費用嗎?近日,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2022年10月25日11時00分,劉某駕駛一輛貨車在320國道上,從道路右側預留間隙調頭時,與寧某駕駛的一輛兩輪摩托車相撞。左后方直行,造成寧某受傷、車輛受損。損壞事故。寧受傷后被送往醫院重癥監護室,經14天救治無效死亡。交警大隊認定劉某負全部責任,寧某無責任。劉某駕駛的貨車登記在某運輸公司名下,并在平安金險分公司投保了交通強制保險。事故發生后,寧家人與劉某及保險公司就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寧家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本案系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被告劉某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并對原告寧某家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貨車隸屬于運輸公司,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同時,該車輛已由平安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投保交強險,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范圍內提前賠付。本案爭議焦點在于,受害人寧某在ICU住院期間是否可以主張護理費。護理費用是指住院病人因需要特殊護理或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照顧而發生的費用。家屬雖然被隔離在病房外,但不可避免地需要參與治療的輔助工作,比如交費、交材料、簽署手術文件等。遇到緊急情況,醫院也可以與家屬溝通及時,所以受害人在ICU病房期間要計算護理費。住院期間護理費可按《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規定按照130元/天的標準單獨計算。平安保險公司某分公司已賠償18.8萬元,責令被告劉某及被告某運輸公司向原告寧某家屬支付剩余損失86萬余元。
法官說:
對于交通事故受傷的人來說,護理一般包括醫療護理和日常護理。醫療由醫療機構提供,生活護理由家庭成員或照顧者提供。在ICU住院期間,日常護理確實不需要依賴別人。雖然家人無法參與日常護理的直接接觸,但在外面等待是人情的結果。這不僅是需要照顧,更是互相支持的意義。僅僅因為家人正在接受醫護人員的照顧而忽視他們,這有悖于正常的家庭觀念、道德和價值觀。在實踐中,不可避免地需要家庭成員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