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摘要:本文為上海非法經營罪律師。通過2019年非法經營罪的實際案例,講解了非法經營罪應判幾年等非法經營罪的相關法律知識。上海刑事律師希望能幫到你。
【案件詳情】2019年3月至5月,被告人童某某、陳某某在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他人處購進各類卷煙,后在二人共同經營的上海市靜安區奉賢路某某店內以較高價格銷售,屬于無證經營。
2019年5月4日18時許,公安機關在該店查獲“中華”“利群”等各類香煙313.1條,經上海市煙草專賣局估價價值61266.45元。經過鑒定,
上述查獲的卷煙除少量假煙或假冒注冊商標的卷煙外,均為真煙。2019年5月4日,被告人童某某、陳某某在公安機關檢查時在店內被抓獲。案件到達后,
被告人童某某、陳某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法院判決】為了維護社會管理秩序,嚴格執行國家法律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第25條第1款、第67條第3款和第64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1.被告人童某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被羈押的,羈押一日減為有期徒刑一日,即2019年5月4日至2019年10月3日。
罰金應于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向本院繳納。)
2.被告人陳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被羈押的,羈押一日減為有期徒刑一日,即2019年5月4日至2019年10月3日。
罰金應于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向本院繳納。)
三、違法所得退回后,連同扣押的香煙,依法予以沒收。
【律師分析】上海市非法經營罪刑事律師對本案進行了分析。被告人童某某、陳某某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兩名被告人犯罪。
被告人童某某、陳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自然人非法經營罪的刑期一般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取決于認罪態度和獲利數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于非經營罪的法律知識,可以閱讀本網站的非法經營罪文章。如果還有其他問題,
您不妨點擊在線咨詢,與我實時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