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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頒布后,越來越多的客戶在咨詢時提出這樣的問題:如果對方實施家庭暴力,法院一定會判令離婚嗎?如何才能更好地保護我們的權益?接下來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遭遇家庭暴力時如何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遭遇家庭暴力如何應對、取證
首先,盡快報警并向警方尋求幫助。警察必須出具報案收據并做好記錄。傷情嚴重的,還必須請求公安機關進行傷情檢查;
其次,固定證據,包括拍攝家庭暴力現場和傷害的照片和視頻。最好有家庭暴力現場的完整錄音、錄像;前往醫院就診并保存相關病例;
如果您的配偶有嚴重的暴力傾向,隨時可能發生家庭暴力,建議在家中安裝攝像頭,以便完整記錄家庭暴力的過程,并隨后作為對方家庭暴力的證據提交。
2.如果對方遭受家庭暴力,如果他向法院提出離婚,離婚是否能夠最終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賣淫、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也就是說,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情形之一,但如果對方有家庭暴力,法院肯定會判決離婚。首先,法院需要充分、完整的證據來判定家庭暴力和不忠行為。如果只有口頭或書面陳述而沒有任何證據,法院不會輕易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的存在;第二,即使法院認定家庭暴力事實存在。如果對方堅持不同意離婚,并且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雙方關系確實已經破裂,那么法院仍然可能會判決不離婚。因此,不要以為只要對方有家庭暴力,離婚法庭就一定會判決離婚。不僅要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還要注意收集雙方關系破裂的證據,從多方面協助證明關系破裂的事實。
3、如果對方遭受家庭暴力,離婚時應該如何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利?
1、您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定》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與他人同居的;(3)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其他重大過失的。
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有家庭暴力,你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離婚時的精神損害賠償金。但行使該請求權的前提是權利人本人無過錯。
2、分割財產時,按照照顧婦女、兒童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可以要求財產分割比例有一定傾斜,使過錯方將獲得較少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