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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新形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為軍人家屬就業安置提供優待,組織部中共中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國家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聯合頒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在加大組織安置、拓展就業保障渠道、提供就業創業支持、強化工作責任落實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著力推動軍屬就業安置創新實施。
《通知》進一步規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家屬入伍前安置,明確采取調動、調換等方式,將實際安置與入伍前同類單位相應崗位結合起來根據其他單位適合崗位的具體要求,完善優化工作組織和實施流程;進一步完善其他身份屬性軍人家屬就業安置措施,明確擬安置地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招)軍人家屬不實行永久聘用。居住要求。中央和地方要實行垂直管理單位空缺編制崗位,優先考慮入伍前在系統工作過的軍人家屬。公開招收軍隊文職人員,將給予軍人家屬定向招收、放寬學歷等優惠政策。《通知》還專門明確了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二級軍功軍人家屬的就業安置優待措施和要求榮譽或以上。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規定組織舉辦軍人家屬專題招聘會、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加大對軍人家屬創業的支持力度,參照退役軍人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并提供各種優惠服務;對就業困難、人員條件有限的軍人家屬,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提供基本安置,并按規定落實相應補貼和保險待遇。
《通知》強調各地要把軍人家屬就業安置作為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切實舉措,弘揚擁軍優良傳統,壓實相關部門責任,動員各行業力量系統積極參與,切實為部隊和官兵排憂解難。各部隊要教育引導官兵及家屬深刻領會黨和政府的關懷,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確定合理的就業預期,努力提高就業技能,以實際行動參與就業安置工作。積極的態度。各地有關部門要按照通知精神,修訂完善當地軍人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確保各項政策要求落到實處。
欄目編輯:顧萬全文字編輯:楊蓉題圖來源:視覺中國圖片編輯:曹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