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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浚縣法院執行人員到達執行現場,拆除了涉案房屋的門鎖,圓滿完成了一起排除妨礙糾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告邢某是被告夏某的嫂子。女兒夏伊一直住在這里。2020年9月,被告夏某將原告家門反鎖,不讓三人回家。2022年8月,邢某、夏佳、夏毅將被告人夏某訴至浚縣法院。法院經審理后判決,夏某已將原告家的門鎖拆除。生效后,夏某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邢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法人員向夏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件,但夏某始終不予履行。考慮到雙方的關系,執法人員從親屬關系的角度多次組織當事人進行溝通、調解,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執法人員決定前往現場進行調解。執行案件。12月28日,執行人員、執行官到達現場,多次對被執行人進行法律宣傳和解釋,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但夏某情緒激動,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正當執法人員準備執行案件時,夏某迫于巨大的執行壓力,最終選擇了“妥協”。至此,排除妨礙案已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