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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開庭流程刑事案件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開庭流程刑事案件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的法院開庭審判流程為:
(一)庭前準備。查閱公訴人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材料,必要時召開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
(二)開庭。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各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宣讀法庭規則等,審判人員就座后由審判長宣布開庭,傳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關訴訟權利,詢問是否申請回避等。(三)法庭調查。通過向被告人或證人發問以及舉證質證等查明案件事實。(四)法庭辯論??卦V方與辯護方就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犯罪的性質、罪責輕重、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以及如何適用刑罰等問題,進行互相辯論。(五)被告人最后陳述。審判長在宣布辯論終結后,被告人有最后陳述的權利。(六)法院進行評議和宣判。
到了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應該叫被告人。被告人在開庭審理前生病住院不能到庭的,法庭應終止審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 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
(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脫逃的;
(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后,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一般刑事案件,犯罪行嫌疑人住院期間怎么開庭?
如果刑事案件中案件犯罪的嫌疑人在住院期間,那么法院判案的法官是會酌情宣布延后審理。因為犯罪嫌疑人住院期間你開庭的話,那么他就失去了一次當庭辯解的機會,對當事人也是一種不公。當然特殊的情況也可以缺席審判,那就是證據確鑿。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開庭流程刑事案件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開庭流程刑事案件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