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處分的年齡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處分的年齡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對【刑事責任年齡】作出了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感謝邀請!
法律專家說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只會適得其反,其依據無非是如下幾條:
一是不符合世界刑法潮流。因為多數國家將刑事責任年齡起點設定在了14周歲(包括)以上,所以我們也應該效仿,尊重多數。
二是缺乏實證數據支持。對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實施危害行為情況的系統統計和研究,校園暴力事件缺乏統一的報告統計制度。實質上就是說對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是少數,對這些少數孩子的犯罪行為不需要上升到刑法規范上來。
三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導致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危害行為的問題。大量實證數據和研究表明,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根源是家庭監護、學校教育、社會治理出現了問題,而不是立法層面的問題。
……
社會上很多人認為應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學術界也有專家支持的觀點,理由包括:
一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是短時間內遏止青少年犯罪勢頭的現實需要;
二是低齡未成年人具備了實施犯罪的行為能力和心智水平;
大實話:這個確實會適得其反,但是需要改變的不是刑事責任的年齡,而是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罰制度。
對于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相關法律所采用的一直都是批評教育后重新回歸社會的做法。但是,我們確實需要思考一個問題,這些未成年人在被批評教育后真的可以讓大眾放心地回歸社會嗎?恐怕沒有人敢打這個包票吧。
當然,也有人建議說需要降低刑事犯罪追責的年齡個,比如說從14歲降低到10歲。但是,這樣做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也確實會適得其反。這里我們可以設想一下:
因為,現在法律追責的事不滿14周歲的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假設,我們把這個年齡降低到12歲,那么會出現什么后果呢。一般來說,12歲大部分孩子都是在小學或者是剛上初中。
而這個時候正是大部分人的青春叛逆期,確實會因為一些小事情就打起架來,如果說把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到12歲,也就是一個學生剛上初一,然后,兩個學生打架了,并且其中一個孩子被打的還比較嚴重,已經構成了故意傷人的標準。
然后打人的那個孩子就要被抓進監獄判刑,且不說判三五年吧,就按照判半年算。基本上等他出獄了,也很難在進入學校上學了。而就現在這個社會情況來看,一個小學文化水平的人真的是很難在社會上生存得很好。而一個人無法在社會上立足和生存,自然就更容易對社會造成進一步的危害。
所以,一味地降低刑事犯罪的年齡肯定是“飲鴆止渴”的做法。而就我個人觀點來說,則應該這樣處理:“未成年人犯罪,要緩期執行。”
比如說,前兩天那個12歲少年殺母的事,現有法律判的是回歸學校,重新上課。而如果就我個人來說,這是可以判刑的,但是可以緩期執行。
比如因為年齡小,不懂事可以判有期徒刑10年,但是緩期兩年執行。如果他在12歲到14歲之間表現好,沒有什么其他過分行為,那么就可以減刑,如果說這段時間一直表現不好,從事一些違法之事,那么就等到了14歲就執行先前判決。
這樣一來,改造的機會也給了,也從一定程度上對未成年人犯罪進行了懲罰。畢竟,犯罪就是犯罪,該懂事的年紀就應該懂事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這又一次體現了磚家的脫離實際不食人間煙火能力!現在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身高體重明顯增長,心理成熟度也顯殊提前,其行為能力水平也顯殊提高了。如果不將承擔法定責任的年齡提前,就會放過或者縱容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而得不到懲罰,這對受害者是明顯不公的。所以,將未成年人免責年齡提前,是大勢所趨。
專家有什么辦法來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怎么給予受害者公平?!盜搶,殺人都免于懲罰,難道不是縱容犯罪嗎?!不要空嘴說白話!不要裝逼!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來!無數受害者心在滴血!
在企業工作或者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費的人員接受刑事處分,在其達到退休年齡時,扣除其受刑事處分期間后,前后工齡合并計算;在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刑事處分后,工齡不再計算。已退休人員受刑事處分后,從其解除刑事處分起享受退休待遇,不享受接受刑事處分期的調整工資。
謝謝邀請。刑法規定的責任年齡指的是犯罪時的實足年齡,犯罪有連續狀態的,以犯罪結束時計算。比如十五歲綁架他人,將被害人人身自由限制三年,十八歲時才被救出或者釋放,依法按照已滿十八歲完全刑事責任年齡追刑。一個七八歲的孩子,犯罪連續狀態不可能長達八年,自然無需追責。
未成年犯罪是可怕的,現在一部分青少年犯罪,知道自己不需要承擔刑法,不會被判死刑,他們懂法,知道有一部《未成年保護法》會保護他們的權益。
7~8歲犯罪肯定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孩子的父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就算是7~8歲犯罪,年滿18歲被發現,只是他12歲以下犯罪行為,依然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需承擔民生責任。
事列一、12歲男孩弒母
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因為不滿母親的管教嚴格,在母親的打罵之下,吳某拿起了手邊的水果刀就向母親刺去,一刀又一刀,親手殺死了自己34歲的母親。殺死母親的時候吳某只有12歲,因為年齡太小無法判刑,有了一塊免死金牌,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回家有家人看管教育,還可以上學。
事列二、湖南三名十一二三歲的三名學生將自己的老師殺死
劉某在教學樓一樓工具室拿木棒將學校小賣部的門撬開,盜走面包、棒棒糖若干。之后,趙某將女老師引出房間,并持木棒襲擊女老師頭部,三人將女老師打倒在地,女老師爬起來后退到自己住房的廁所內并呼救。
三人便在廁所內繼續對女老師實施毆打,并用毛巾捂住女老師的口鼻,逼問出錢財存放的地方,通報稱,劉某要求趙某、孫某二人將老師捂死,自己便去搜尋財物。幾分鐘后,劉某在臥室找到錢財后,發現女老師李某云已沒有呼吸。三人將尸體藏在臥室的床底,再將現場的血跡清理后,攜被害人的手機及2000余元現金逃走。
三名學生因為未滿14周歲以下,都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只會被送往工讀學校學習,三名學生的家長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刑法規定年滿14周歲~未滿16歲的犯罪,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
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謝謝邀請!
也別說7-8歲犯罪吧。我們把時間往長的說,一個小男孩在滿14歲之前的1個小時殺了人,問這個小男孩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答: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但是需要承擔完全的民事賠償責任。
再問:這個小男孩殺了人之后,逃跑了10年,然后因為犯盜竊罪在24歲的死后被抓了,那這個小孩需要承擔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
答:這個小孩因為犯盜竊罪需要承擔對應的刑事責任,至于殺人罪,由于小男孩殺人時,離14歲還有1個小時,因此不需要承擔殺人的刑事責任。
我國法律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因此,只要他在沒有14歲的時候犯了任何罪,不管他什么時候被抓到,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說白了,就是只要未滿14周歲,殺人沒罪,其父母賠錢就行了。
還有就是未滿18周歲,不適用死刑,因此說白了只要滿了14周歲,不滿18周歲,你犯再大的罪,也死不了。
這段時間看見太多這樣的問題了,也回答了很多,這就是現實,噴是沒用的,也別說培養未成年殺手什么的,未成年是不用死刑,但指使的人就不一定了。夠膽的試試。
謝邀
根據我國刑法有關未成年人犯罪的規定。
1.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5.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不得在其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時追究其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時實施的行為的刑事責任。
舉例而言,不可在行為人滿16周歲時追究其8歲時行為的刑事責任。
故,題目中所述情況是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點贊支持,關注我們。獲取更多法律知識,咨詢具體法律問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處分的年齡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處分的年齡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